索引号: 11330800MB1848679K/2024-148973 成文日期: 2024-08-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8-26 11:3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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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如瑞代表:

你在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促进市域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的建议》(第084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提高是大势所趋

2020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出台《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巩固提高统筹层次。按照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的标准,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地级统筹。鼓励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共担、统筹调剂、预算考核的思路,推进省级统筹。2020年12月,《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20〕29号)印发出台,明确规定到2022年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到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平稳推进。并且,“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被写进二十大报告。在此要求下,我市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市级统筹政策。

二、市级统筹制度对县级医疗机构的影响

市级统筹制度的主要标准是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全市实施统一的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收支、经办服务、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市域范围筹资责权对等、待遇享受公平、经办服务无差别的高质量医疗保障。

在市级统筹制度的总体要求下,我市2022年统一了住院费用DRGs结算点值。该项政策的重大调整有利于参保群众享受更加公平公正的住院治疗,也让医疗机构享受更加公平的基金拨付政策。对于区县级医疗机构而言,统一点值并非都是带来负面影响。统一前点值比统一后点值低的地区,医疗机构总体获利;统一前点值比统一后点值高的地区,对医疗机构相对不利。如,市本级、开化县2021年点值在全市均处于较高水平,统一点值后点值降低相对明显,开化县的医疗机构的总体盈利额(即医保基金拨付额与按项目付费发生额的差值)减少,而市本级机构在近几年首次出现了大范围扣减。但其他区县,如柯城、龙游等地,统一点之后点值提高,辖区内医疗机构获利也较为明显。故统一点值的影响并非将医保资金从县级机构流向市级机构,没有违背分级诊疗的政策。不同地区间医疗机构盈利、扣减暂时性的分布不均主要受历史点值水平影响,总体而言对全市机构的发展、参保群众的就医都会是更加公平、公正、合理。

三、医保部门在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方面作出的努力

(一)恢复市外转诊审批。疫情期间,为了响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出台对市外就医转诊患者停止办理任何转诊手续、医保支付按视同转诊报销的临时性政策。2023年,疫情全面放开后,为了促进分级诊疗,我市及时恢复市外转诊审批手续。报销政策上明确经转诊至市外就医的临时外出人员,个人先行自付5%后再按规定的住院报销比例报销;未经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个人先行自付20%后再按规定的住院报销比例报销。

(二)印发出台促进基层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相关文件。为进一步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我市2024年初印发出台《关于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促进基层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衢政办发〔2024〕5号),明确通过多途径、多举措支持促进基层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一是完善医保支持政策,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如,落实80个住院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同病同价支付,并按省级规定逐年扩大病组范围,相关病组不区分医疗机构,实行同病组同一付费标准。引导常见病、慢性病和康复患者下沉基层就诊。二是优化医疗保障政策,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如,力争“十四五”期末,取消城乡居民和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基层医疗机构就医门诊起付线,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就医负担。提高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报销比例,“十四五”期末,城乡居民和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签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策范围内门诊慢病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不低于65%,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80%。

(三)实施“一地签约、全省共享”政策。为了鼓励更多参保群众选择基层就医,2024年我市出台“一地签约、全省共享”政策,即只要参保群众在参保地签约家庭医生,在全省范围内的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均可享受一样的签约报销比例。改革前我市政策是签约报销比例(提高3%)只能在签约机构享受,不利于鼓励参保群众选择基层机构就医。改革后将享受特殊政策的机构扩大到所有基层医疗机构,能很好地激励更多参保群众选择基层就医。

四、人社部门在解决人才外流问题方面采取的举措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针对各县反映的人才外流突出的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严格交流调动,2022年10月出台的《衢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明确“为保障教师、医护人员队伍稳定,除专业对口的同类岗位外,其他系统原则上不得从教师、医护人员队伍中调入人员”,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医护人员队伍。二是在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中,明确县(市、区)报考人员需由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方可报名。三是针对县(市、区)医疗人才流失较多的实际,2024年衢州市市直卫健单位的公开招聘公告中已明确衢州市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需取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后方可报名。

五、下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衢州市医保局将会同卫健部门出台进一步促进分级诊疗相关政策,从更多角度、更大范围上谋划举措,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提高基层就诊率。人社部门将会同卫健部门继续把好“出口关”,帮助基层医疗机构稳定人才队伍。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推动衢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强大吸引力、辐射力、带动力、引领力的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5日  

(联系人:王根男,联系电话:19858039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