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MB1848679K/2024-148966 | 成文日期: | 2024-08-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
詹红菊代表:
你在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降低农村医疗保障收费标准,减轻农民负担的建议》(第070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涉及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
2020年,衢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国家、省有关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出台《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医疗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衢政发〔2020〕26号),按照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建立起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我市全面整合和优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对于城乡居民,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保障对象为具有衢州市户籍(含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城乡居民和在本市区域内就读的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和各类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同时参加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的施行严格按照国家、省关于医疗保险制度要求,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理。而意外险、安康险等并非医疗保障制度范畴,需由有关职能部门根据保险项目、险种性质等统筹优化。
二、健全城乡居民医保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
合理筹资、稳健运行是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的基本保证。我市为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稳健可持续,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各方承受能力相匹配、与基本健康需求相协调的动态筹资机制,拓宽医疗保险筹资渠道,守牢基金安全风险底线。
当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基金支出情况,确定参保缴费标准和调整机制。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模式,个人缴费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比例不低于1:2,即政府按照不低于2倍个人缴费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对于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等,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费暂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支出。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的动态调整,依据基金收入和支出实际情况,维护缴费收入与基金支出相互平衡,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惠及居民群众。2024年城乡居民人均缴费标准调整为1770元,其中个人缴费590元,政府则按1180元予以补助。对于特殊困难人员,个人无需缴纳,由财政全额资助参保。
三、完善城乡居民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
当前,我市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医疗保障水平,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精准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为群众提供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切实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一是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在基本医保按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政策的基础上,2023年7月起,对在我市市内普通门诊就诊的精神科、儿科、中医科三类专科疾病及针灸治疗,二级机构基金报销增加5%,三级机构增加10%,扩大医保倾斜支付的诊疗项目范围,提高居民门诊医疗费用保障。同时,对在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签约医生处就诊的参保人员,其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原有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3%。2024年,落地推行“一地签约、全省共享”省政府民生实事,对在衢州市域内签约家庭医生服务的,在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费用均可享受我市门诊待遇倾斜政策,报销比例不低于50%,城乡居民享受医疗卫生服务更加便捷、实惠。
二是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我市持续健全重点人群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机制,通过降低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及开展多渠道救助等举措,减轻困难群众就医就诊后顾之忧。在基本医保报销基础上,设定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8万元(医疗救助对象为0.9万元),按70%补助(医疗救助对象为80%),基金最高支付25万元,取消医疗救助对象的大病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同时,建立医保暖心无忧专项基金,开展困难人群高额医疗费用常态化化解,目前已为24名群众化解高额医药费68.7万元。优化完善惠衢保工作机制和产品方案,2023年为6.51万人提供1.75亿元的补充保障,极大缓解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支出压力。
三是促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2024年1月,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 促进基层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衢政办发〔2024〕5号),从完善医保支持措施、优化医疗保障政策、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健全保障供应机制四个方面,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激励基层医疗机构加快发展。力争“十四五”期末,取消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基层医疗机构就医门诊起付线,提高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门诊慢病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不低于65%,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80%,为基层群众就近就诊提供保障,让群众享有更加公平普惠、优质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四、合理定位惠衢保引导规范化发展
从2021年开始,我市全面开启惠衢保工作,并将产品定位为政府引导、承保公司运营的补充型商业医疗保险,是政府定制型产品,盈亏由保险公司承担。这款面向全体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补充型商业健康保险,目的是为了弥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不足的大额医疗费用及医保目录之外费用的医疗需求缺口,是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之外的第四重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缩小城乡差距、完善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有效举措。
虽然惠衢保是纯商业保险,同时它又具备准公共产品的特性,具有参保零门槛、保费低起点、保障广覆盖、结算一站式和低缴费高赔付等特征。三年来,在政府对参保的适度引导下,惠衢保的理赔和实效实现可持续运转,年赔付率高达90%以上,有力缓解人民群众对健康需求不断提高和政府保障基本之间的矛盾,惠衢保的惠民性也取得广大参保人员的认可。2024年,惠衢保赔付起付线由个人自负6000元降至5000元,惠及面从之前约3%扩展至约8%,增进了产品增值服务待遇,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我市在开展惠衢保之初,即计划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在政府有序引导以及保险公司完善产品保障功能和服务质量的情况下,推动参保人员对惠衢保有全面了解和全新认识,提高产品的社会认可度。在此基础上,政府逐步退出动员部署参保的相关工作,主要以监督管理为主,真正实现市场化运作。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推动衢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强大吸引力、辐射力、带动力、引领力的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2日
(联系人:黄梦玲,联系电话:1815709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