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8164/2024-148905 成文日期: 2024-06-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文件编号: 衢住建函〔2024〕100号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8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8-21 11:4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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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锋委员:

你在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强化前、中、后三个环节实现垃圾分类全方位闭环管理的建议》的提案(第186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省、市政府关于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保理念,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和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在生活垃圾终端处置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已实现“零填埋”,共建成7处生活垃圾焚烧和易腐垃圾处置终端。衢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项目运营稳定,日处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约60吨,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能力处于全省领先的位置。

二、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体制机制健全。2018年起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领导小组组长调整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2024年进行了第二次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县(市、区)也同步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均由住建系统的环卫部门承担。市、县分类办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调、公众参与的原则,每年印发年度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和评估办法,全面落实建设部和省分类办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要求。

(二)城区回收体系较为完善。进一步加快市场主体培育,建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的回收利用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2020年12月25日启动了衢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采购项目,此项目针对城区居民小区内产生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采取了“一站式”上门收集的方式,建立了收集、运输、分拣、利用“一条链”的回收利用体系,并通过“环保金”兑换现金和商品的模式,提高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积极性。项目已建成121个回收站点和15000平方米的分拣中心,日收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约60吨,截至2023年12月底共累计回收可回收物5.8万吨,有害垃圾52.82吨。目前计划投资7000万元占地19.8亩的新分拣中心已在建设过程中,预计2024年7月投产使用。

(三)垃圾处理能力充足。焚烧设施建设方面:衢州市共建成四座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分别衢州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化绿色能源发电项目、江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龙游县热解气化项目均已建成投运,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为2650吨/日,2023年共焚烧处置生活垃圾 61.85万吨。易腐垃圾处置设施方面:衢州市共建成四处易腐垃圾处置项目,分别为衢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江山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常山县厨余垃圾生态一体化处置项目和衢州市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全市易腐垃圾处理能力为370吨/日,2023年共处置易腐垃圾8.81万吨。2023年全市日均产生生活垃圾1935吨,所有垃圾均按要求分类收运至各类终端处置,各个终端设施的处置工艺均为全国先进水平。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

我市已经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是离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在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环节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下步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程分类,推进标准化建设。全面建立以“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分类标准的分类制度,贯穿前端分类、中端收运和后端处置等环节,加快构建全程“四分类”生活垃圾治理体系。要补齐短板,重点推进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和经营性场所的源头分类配套设施建设工作。按照“管行业、管分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紧盯短板,开启数字化管理。全面完善小区“定点减桶”工作,所有小区分类设施均要求符合《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DB33/T 1166-2019)、《新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DB33/T1222-2020),主城区在2024年底前实现“定点减桶”工作全覆盖。市分类办将对完成建设的小区开展验收工作,对验收通过的小区内易腐垃圾实行赋码管理,实行定点公交式收运模式,防止出现垃圾满溢现象。后续将配套建设小区“定点减桶”数字化治理系统,健全垃圾分类溯源和督导机制。

(三)压实责任,构建制度化体系。严格落实各区块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管理。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门协作机制,部门层面要明确职责分工。街道社区层面要落实基层单位职责,用好红色物业联盟等载体。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同时,要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检查,配套出台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奖惩等相关政策和制度,将垃圾分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推动衢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强大吸引力、辐射力、带动力、引领力的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