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8164/2024-148836 | 成文日期: | 2024-06-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文件编号: | 衢住建函〔2024〕54号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姜新华委员:
你在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建议》的提案(第228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提升物业服务治理水平是提高居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市住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各项部署要求,聚焦完善党建引领下的协调共治机制,大力推进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
截至2023年底,我市共有住宅小区761个,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业委会组建率达到70%以上,党员干部占业委会比例达到50%以上。在强化物业行业监督指导、完善政策法规、做好日常管理的同时,市住建局不断开拓行业监管思路,积极探索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模式,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形成小区“协同共治”机制
立足小区自治,培育内生动力,协同外部合力,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形成“1(小区党支部)+2(业委会和物业企业)+N(机关党组织、社会组织等)”的多方协同小区治理格局,理顺了小区治理机制,推动小区治理步入良性循环。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一规范小区事务决策程序,用党组织将业委会、物业公司、小区业主、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统领起来,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引导各类主体广泛参与到小区治理中来,形成一个党组织为统领的治理共同体。
实施和推行“业主建议、业委会先议、小区党组织审议”制度,构建小区党支部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居民广泛参与的小区治理体系,为小区党支部领导和监督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小区各类主体提供制度保障,小区治理机制日趋成熟。
二、开展小区公共收益专项整治
根据《关于破解“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为基层赋能减负的工作方案》(浙组通〔2024〕12号)文件要求,市住建局开展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目前已通过三方协同机制完成基层公共收益情况摸排,全市持有公共收益住宅的小区占全部住宅小区的比重约为40%,普遍存在业主自主管理意识不足、公共收益账户设置不规范、公共收益支取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市住建局针对相关问题指导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结合“党建引领三方协同”共治,通过做好公共收益归集摸排以及核验、健全完善公共收益管理制度体系等方式,计划于2024年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并探索建立公共收益考核机制,持续落实小区公共收益规范管理。
三、强化物业行业制度建设
围绕2020年颁布实施的《衢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市住建局逐步细化落实相关配套制度文件,先后出台了《衢州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等十个示范文本、《业主委员会选举程序指引》等八项工作指引以及《衢州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菜单式”服务标准》,涵盖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业主组织的产生和运作、小区内部事务管理监督等物业管理多个方面,强化从规范制度层面对物业行业的指导和监管。
四、优化红色物业考核体系
近年来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了“红色物业”项目评选、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等一系列活动,并通过完善物业服务品质的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物业领域的党建统领,提升住宅小区生活品质,推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2023年全市成功创建省级“红色物业”项目10个,包含金都西江月、枫丹小区等,春江月小区获评“美好家园”项目。
下一步,市住建局还将继续围绕省、市现代社区工作部署,持续推进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工作。一是优化组织构架。研究建立市县两级物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兼任书记的物业行业党委,通过多部门协同的行业党建工作机制,确保行业健康发展。二是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业委会规范化制度建设,优化物业服务专业化建设,提升小区治理共治共享水平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收费。三是强化制度保障。继续推进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与街道、社区联动,搭建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双向选择平台,持续推进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入驻小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四是强化监督保障。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研究制定物业服务企业分类招标、服务保证金、收费与绩效考核挂钩等机制。五是推广“菜单式”服务模式。完善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应用,进一步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服务和价格标准,提供差异化、可量化的物业服务,实现物业服务收费内容“可视化”。推动形成“质价相符、按质论价、优质优价”的物业服务市场机制。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推动衢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强大吸引力、辐射力、带动力、引领力的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