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农业农村局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衢农发〔2024〕8号)

发布日期:2024-08-12 16:3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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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我市粮食安全,推动粮油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种发〔2024〕6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根据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稳面积、提单产、增效益”总体思路,加强耕地保护,依靠科技创新,强化生产经营,做好防灾减灾,加强储备管理,加大政策扶持,完善保障措施,全力推进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粮油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34.5万亩、总产量11.1亿斤,其中大豆播种面积14.43万亩、总产量0.482亿斤;油料作物播种面积48.27万亩、总产量1.29亿斤,其中油菜播种面积45.42万亩、总产量1.2亿斤;油茶新种林面积2.9万亩、低产林改造面积3.83万亩、茶油产能1.72万吨;按期足额落实粮油储备规模,落实粮食作物种子137.7万斤、油菜种子2.3万斤、农药51吨、化肥11600吨储备。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耕地保护利用,夯实粮食生产根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升“田长制+耕地智保”场景应用实效,夯实“人防+技防”耕地保护机制,切实加强耕地用途管控,坚决守住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协同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多田套合”。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稳定提高粮食复种指数,新增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储备区3.03万亩。深入推进耕地抛荒整治和冬闲田综合利用,完成耕地抛荒整治1.01万亩。

(二)强化科技创新驱动,提高粮油生产水平。开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聚焦早稻、油菜和新垦造耕地农作物单产,以争创实施产粮(油)大县、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等项目为牵引,推动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五良”综合集成应用,提高粮油生产水平。开展粮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深化粮油高产攻关和高产竞赛活动,争创部级粮油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县1个以上,建成省级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攻关方)63个以上,培育50个以上粮油规模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强粮油新品种展示示范和优良品种推广应用。加强农作物良繁基地建设,提高良种保障供应能力。深挖地方特色农作物资源,着力发展粮油“土特产”产业。针对水稻油菜机插、油菜旱粮机收和丘陵山区机械化作业等薄弱环节,推广精量高效栽播、高效低损收获技术,加快推进粮油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0%以上。

(三)加大种粮主体培育,完善生产经营机制。引导鼓励“粮二代”、返乡大学生、工商资本从事粮食生产,持续培育选树一批优秀种粮新生代。规范连片土地集中流转,积极发挥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作用,着力推进粮油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种粮规模化率达40%以上。支持鼓励规模粮油经营主体立足生产,开展粮油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延伸产业链、价值链,提高粮油生产附加值。适度推广稻经轮作、稻渔共生、农牧结合、综合种养等“千斤粮万元钱”生产模式,努力增加农民经营收益。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推行以股份合作为主导的林地经营权规模化流转,推动油茶林规模化生产经营。全市水稻产加销一体化5万亩以上,“水稻+”综合种养20万亩以上,培育水稻高质量发展先行县1个。

(四)做好农业防灾减灾,控制减少因灾损失。各地要牢固树立防灾减灾意识,切实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完善防灾减灾预案,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落细防灾救灾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因灾损失。持续推进病虫害监测体系建设,加强水稻“两迁”害虫、二化螟、草地贪夜蛾、稻瘟病、白叶枯病、油菜菌核病等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加大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培育力度,大力推行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建设水稻统防统治整建制镇(乡、街道)6个,主要农作物开展实施统防统治面积69万亩,创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基地10个,水稻统防统治覆盖率50%以上,病虫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五)提升储备流通能力,确保粮油有效供给。全面落实省下达的粮油储备任务,小麦、稻谷等口粮品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月末实际库存不低于储备规模的70%,政府储备粮中晚稻比例不低于40%。加强对储备粮省外代储的监管,省外代储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储备规模的20%,各县(市、区)省外代储计划须报市发改委,并经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物资局同意后实施。稳固农资应急储备,粮食种子、油菜种子、农药储备、化肥储备指标任务指标与上年持平。加强地区间粮食产销合作,建立稳固的省外粮源基地,发挥市场优势,畅通粮源渠道,确保有效供给。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持续实施粮食绿色仓储、粮食品种品质品牌、粮食质量追溯、粮食机械装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六大提升行动”。加强粮食应急保障,加快推进应急保障中心建设。积极开展现代化粮食收购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为农为企服务能力。全市“五优联动”实施规模力争达到3.83万亩。培育“好粮油”产品和优质粮油品牌,拓展营销渠道,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政策保障

(一)完善生产扶持政策。严格落实中央、省涉农补贴政策,强化“谁种粮谁收益”,重点支持种粮农民。除省财政每亩120元的直接补贴外,各县(市、区)对全年稻麦油复种、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种植50亩以上的规模化主体(含制繁种)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应不低于上年水平。市“大三农”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早稻规模种植、水稻机插秧作业以及全市粮油高产竞赛、“好稻米”评选等。支持油茶生产保供,落实省财政新增油茶规模化种植补贴政策。突出多目标导向,探索建立政策补贴与产量形成、绿色生产、耕作模式、抛荒地整治、冬闲田综合利用、秸秆焚烧等相结合的正向激励和负面清单机制。

(二)落实收购和订单奖励政策。严格执行省定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各级财政对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稻谷的种粮主体给予奖励。严格执行早稻订单政策,市内早稻实行订单全覆盖,统一早稻订单奖励,每百斤奖励30元。继续实行晚稻订单政策,订单奖励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上年水平;其中列入“五优联动”实施品种的粮食,实行优质优价收购,并给予订单奖励。鼓励实行带订单奖励余缺调剂。对参与现代化粮食收购服务体系建设,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提供符合储备质量要求订单粮食的社会粮食收购服务主体给予一定奖励。继续实施订单良种奖励政策,与种子企业签订订单合同并按订单交售水稻、小麦良种的种子生产者,按实际交售种子数量给予奖励,每百斤常规水稻种子奖励30元;每百斤杂交水稻种子奖励100元,每亩最高不超过300元;每百斤小麦种子奖励30元,每亩最高不超过150元。

(三)强化金融保险支持。全面实施政策性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继续实施大小麦、玉米、油菜种植和杂交水稻制种等政策性农业保险和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加大“衢农保”农业综合保险的推广,优化创新参保理赔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农业保险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鼓励各地依法采用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油茶林种植和改造,实施林业政策性保险。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粮食安全“国之大者”理念,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定期研究会商粮油生产工作,统筹抓好生产、储备、产销协作等各项工作,加大生产扶持和政策宣传力度,提振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完成全年粮油生产任务。各级农业农村、发改、财政、资源规划、供销、林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抓好粮油生产保供工作。

(二)加强督查指导。落实领导包片指导粮食生产工作制度,深入开展“双挂双联”活动,分区、分块指导粮食生产。加强日常调度和监督检查,在粮油生产关键节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耕地抛荒、农资应急储备、秸秆焚烧、粮食收储等开展督查,掌握进度、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各县(市、区)、各部门落实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追责问责。

(三)加强考核评价。将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纳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2024年市政府督查激励事项。强化粮油生产保供监测评价,严格工作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县(市、区)未完成粮油生产任务的,对其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粮食生产先进评选实行“一票否决”。

本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所涉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 2024年粮食面积和产量任务指标

2. 2024年油料面积和产量任务指标

3. 2024年油茶面积和产能任务指标

4. 2024年农资应急储备任务指标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衢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衢州市林业局

2024年5月30日

衢农发〔2024〕8号衢州市农业农村局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