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衢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衢环发〔2024〕28号)

发布日期:2024-07-23 15:4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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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衢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衢州市人民检察院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

衢州市公安局     衢州市司法局

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衢州市水利局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衢州市林业局 

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4月26日

衢环发〔2024〕28号(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衢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