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146F/2024-148335 | 成文日期: | 2024-07-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公告公示 |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人力社保局,市直交通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衢市人社专〔2024〕15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4年度交通运输工程(含轨道交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职责
衢州市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交通工程(轨道交通)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推荐申报,以及市本级交通工程(轨道交通)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各县(市、区)交通工程专业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县(市、区)交通工程(轨道交通)专业初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和中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推荐申报工作。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在我市从事交通运输工程(轨道交通)的规划与设计、建设与监理、运营与管理(设施与运营)且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学位)的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一)助理工程师
1、学历与任职年限要求
申报职务 | 学历要求 | 任职年限要求 |
技术员 | 中专、大学专科学历 | 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
助理 工程师 | 中专学历 | 任技术员职务满四年 |
大学专科学历 | 任技术员职务满二年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 | |
大学本科学历 | 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 |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从事专业工作 |
2、专业技术理论和业绩要求
⑴专业理论知识:初步掌握本专业的主要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较熟悉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法律法规的基本程序,基本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⑵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与能力:任现职期间,应具备有从事交通运输工程(轨道交通)工作的经历和能力,并在工程师的指导下,学习及实践参与相应工程项目。
⑶业绩要求:在工程师带领下或协助工程师参与完成1项小型以上交通运输工程(轨道交通)项目工作,未发生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责任事故。
⑷在参与工作中曾获得荣誉或年度考核优秀的优先考虑。
3、论文与著作要求
参与所从事专业相关技术报告、调研文章。
(二)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的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交〔2019〕161号)和《浙江省轨道交通(铁路)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交〔2022〕59号)规定执行,具体学历与任职年限要求如下:
申报职务 | 学历要求 | 任职年限要求 |
工程师 | 大专、本科毕业 | 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四年 |
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 | 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二年 | |
博士学位 | 从事专业工作 | |
高级 工程师 | 本科及以上毕业 | 任工程师职务满五年 |
博士学位 | 任工程师职务满二年 |
(三)其他申报方式及要求
1.技能人才申报:按照《关于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衢市人社专〔2023〕23号)有关规定执行。
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 2 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二是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 3 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三是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在生产一线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取得突出业绩的技能人才,可按有关规定直接申报相应工程技术职称评审。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获得者、省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浙江工匠、省“百千万” 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的“拔尖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浙江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省级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的人员,浙江青年工匠,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优秀技能人才”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初级职称。
2.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28 号)文件精神,对已建立职业资格制度的工程技术专业,已取得职业资格的,用人单位可聘任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足符合职称晋升申报条件的,可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评审要求与正常评审要求一致。
3.转评申报:因工作变动需转评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在现岗位工作按原有任职资格档次对应的职务试聘满一年,经单位考核合格,才能按现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规定申报同档次的职务任职资格。转评取得现岗位资格并受聘担任职务一年以上,方能按现岗位申报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四)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和专业工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止。
三、申报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注重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坚持客观公正评价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二)继续教育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标准根据《衢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衢市人社发〔2019〕91号)确定,各县(市、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确认。每年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一般公需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累计不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申报中、初级职称要求提供与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相符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证明。学时证明统一通过“衢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提取(http//jxjy.rsj.qz.gov.cn)。申报高级职称的,按省交通厅要求执行。
(三)事业单位评聘结合。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面落实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结合制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含初定)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用人单位需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提交评聘结合相关业务,经审核后方可正常申报。
(四)省外调入要求。省外取得的职称证书须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认定(外省调入人员)”申报职称认定,换发浙江省电子证书后,方可申报晋升职称。省内市外调入人员申报晋升时,无需重新确认,但在申报材料中需提供浙江省电子职称证书或市外公布文件、评审表。
(五)职称初定。职称初定条件按照《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和《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衢市人社专〔2022〕2号)文件执行。申报人员可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定”栏目查阅申报条件和所需材料,进行在线申报。
(六)申报时间要求。2024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在9月。申报时间为7月22日,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1日,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23日,初评委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6日。请各单位根据评审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和形式
交通运输工程(轨道交通)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等程序上报衢州市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zcps.rlsbt.zj.gov.cn),按单位登记机构所在地进行在线申报(用户操作手册可在网站首页下载),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在线扫码签名承诺。
1.申报专业类别,即为申报系统中的申报类型,分为“交通运输类”和“轨道交通类”。其中“交通运输类”下分“交通运输—规划与设计类、交通运输—建设与监理类、交通运输—运营与管理类”三小类;“轨道交通类”下分“轨道交通—规划与设计类、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类、轨道交通—设施与运营类”三小类。申报人员选择其中的小类申报,且申报类型须与申报专业对应,详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目录》(附件1)。
2.2023年未通过评审,且2024年无新业绩的人员,不得连续申报。
(二)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涉密情况进行把关,涉密内容严禁上传至平台,必要涉密材料可通过线下方式提交。
(三)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初评委)、人力社保部门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根据专业对口的原则报送相应的交通工程评委会。无主管部门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可通过其人事代理机构,根据专业对口原则报送至相应的交通工程评委会。
五、其他要求
(一)申报纪律。申报对象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并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二)送审材料要求。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层次(级别)不低于评价条件中规定的标准。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申报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2。
(三)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29号)规定,初级职务评审费每人次100元,中级职务评审费每人次180元,中级职务评审推荐费每人次80元,高级职务评审费每人次280元,高级职务评审推荐费每人次150元。
(四)其他事项。职称认定、评审材料的提交、审核、缴费、电子证书下载等业务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中办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西区三江中路2号衢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处202室;联系人:范玲玲;联系电话:3032901。
附件:1.《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目录》
2.报送材料要求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0日
(联系人:范玲玲;联系电话:3032901)
附件1:专业目录.doc
附件2:申报材料报送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