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197P/2024-147169 | 成文日期: | 2024-05-29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文件编号: | 衢商务联发〔2024〕1号 | 统一编号: |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浙政发〔2024〕10号)、《浙江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全力推动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消费规模扩大,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应消费市场新形势新趋势,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结合衢州实际,开展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家装厨卫以旧换新行动,鼓励生产、平台、销售企业在政府补贴基础上叠加企业消费券等优惠让利措施,着力形成更新换代的内生动力和规模效应。提升“衢州制造”产品质量,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有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培育,加快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24年,实现新能源汽车销售量2万辆,渗透率达到35%;机动车报废置换量1万辆;家电销售额达到19.7亿元;废旧家电回收量增长8%;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1500辆;推动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改造提升再生资源集中分拣中心9个。
2027年,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35%,渗透率达到45%以上;报废汽车回收量1.2万辆以上,二手车交易量3万辆以上;家电年销售额较2023年增长2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累计建成再生资源集中分拣中心12个。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汽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1.落实国家补助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和浙江省汽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做好补贴资金申领、审核、监管等工作。对报废个人名下指定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在浙江省内购置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或列入工信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内的新能源乘用车给予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通过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汽车下乡等各类活动出台支持政策,2024年,全市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巡展活动5场以上。对消费者淘汰注销个人名下,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正式号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全新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予以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2.支持二手车流通交易。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用好“反向开票”政策,规范经营做大做强。优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管理,简化二手车登记手续和环节,支持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销售龙头企业设置登记服务站,为二手车交易、登记提供“一站式”服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推广二手车市场建立交易展示系统,实现一车一码、扫码看车况等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引导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实现二手车出口零的突破。(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3.降低车辆购置成本。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优化新能源汽车保险费率。鼓励银行、保险叠加推出组合优惠产品助力汽车“以旧换新”消费。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落实电价支持政策,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2024年,新增新能源公共充电桩500个,其中乡村适度超前建设300个以上。持续深化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推动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责任单位:市人行、市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4.推动汽车流通消费创新发展。依托衢州市自然人文旅游资源,结合消费地图,推出衢州自驾、公交旅游线路,支持汽车租赁、房车露营等行业规范发展。规范汽车后市场配件流通秩序,拓展汽车配件流通渠道,构建多渠道、多业态的汽车配件流通网络。引导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持续完善售后服务网络,加强售后维修等人员管理培训,提供规范、便捷的维护维修服务。(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5.完善报废车回收拆解体系。结合我市现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能,统筹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合理布局报废机动车回收网点。引导企业更新先进设备,高质量、精细化发展回收拆解项目,全面构建集约化回收拆解体系,向周边地区扩大经营范围,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鼓励企业利用数字化平台开展网上回收、免费拖车、注销登记等便利化服务,提倡“差异化收车,一车一价。”(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
(二)推动家电以旧换新。
6.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政策实施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达到一级能效(水效),且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的家电予以补贴。支持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相关项目建设和设备购置,推广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落实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
7.健全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合理设置废旧家电回收网点、街道(乡、镇)中转站和区域性分拣中心。依托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小修小补”便民地图,方便居民查询回收渠道。培育一批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发展“互联网+上门回收”“以车代库”等新型回收模式。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设置废旧家电临时存放场所,支持生活垃圾收集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督促家电回收企业将废旧家电销售给合法合规拆解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
8.扩大绿色智能家电消费。鼓励家电销售企业在家电消费补贴基础上叠加企业消费券。在各类活动、媒体上予以宣传推介。依托智慧商圈、步行街、商业综合体等消费载体,支持家电企业开设绿色智能家电体验店,举办智能家电、集成家电等产品推广活动。鼓励家电协会、电商平台、家电生产流通企业等联合开展绿色智能家电宣传推广,组织家电以旧换新下乡、进社区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9.提升便民服务能力。鼓励全市各类家电企业以消费品以旧换新为契机,改造提升家电销售网络、仓储配送中心、售后维修和家电回收等服务网点。积极推进服务网络下沉乡镇、农村、社 区,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鼓励平台企业综合运用手机APP、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发挥配送渠道优势,提供家电收旧、送新、拆装“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开展无理由退换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推动家装厨卫换新消费。
10.加大惠民支持力度。支持厨卫换新,推进装配化装修进行“厨卫换新”试点,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推动家装换“智”,鼓励县(市、区)对消费者购买智能马桶、智能睡眠等智能家居产品给予补贴。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智能和适老化家居、家装等消费合理增长,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优化审批流程。(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人行、市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11.支持重点领域家装换新。聚焦旧房厨房、卫生间等重点领域,实施家装“厨卫换新”惠民工程。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让利等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改造。推广装配化装修,鼓励装修企业针对“厨卫换新”提供菜单式套餐,明确装修内容、质量标准、工期进度、让利内容,推出惠民产品和服务套餐,提升服务品质,让居民有装修意愿,切实提升居住品质。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
12.创新家装厨卫消费新模式。鼓励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结合家装样板间和智能家电体验功能,培育现代家居新需求,将家装样板间推广情况作为评选智慧商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的重要评价指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13.便利化家装厨卫换新消费。鼓励家装企业联合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提供家具临时存放、家装产品信息咨询等服务。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提升社区物业服务水平,为装修车辆、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出城市、小区提供便利。支持企业提供家具、厨卫等消费品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服务,创新推广“互联网+回收” 等模式,优化线上线下二手家居交易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
四、组织实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依托各级消费专班建立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同、省市县联动、政银企联合,协调解决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要按照本行动方案制定工作落实细则,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持续强化市场秩序监管,加强风险防范和合规引导,严防地方保护、违规骗补等行为。
(二)加强要素保障。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积极用好中央财政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资金,加大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以及省级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等各级财政资金统筹优化力度,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自然资源部门要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地方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公安交管部门要对废旧家电、家具等回收车辆通行区域、上路时段、车辆配备等予以支持和规范。金融机构要优化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参与以旧换新的生产、销售、回收、拆解等企业的投融资支持力度。
(三)统筹活动促进。融合“浙里来消费·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安排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各县(市、区)开展“汽车消费嘉年华”“新能源汽车下乡”“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季”“绿色家居焕新季”等系列活动不少于3场,推动产供销、上下游、政银企、线上下协同联动,形成政策组合包,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与答疑。鼓励协会、企业、平台等开展以旧换新进街区、进社区、进农村,宣传倡导绿色、安全消费理念。
附件:2024年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任务指标
区块 | 新能源汽车销售量(万辆) | 家电销售额(亿元) |
柯城区 | 1.2 | 4.7 |
衢江区 | 0.3 | 3.226 |
龙游县 | 0.34 | 3.149 |
江山市 | 0.16 | 4.247 |
常山县 | / | 2.29 |
开化县 | / | 2.093 |
合计 | 2 | 1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