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第二季度典型案例通报

发布日期:2024-06-11 17:4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综合指导科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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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责任,建设依法依规执业、优质高效服务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衢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现将2024年第二季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2024年3月20日,衢州市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对某足浴店进行核查时发现负责该机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某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未按规定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之规定,给予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罚款叁仟元整的处罚。

2024年3月6日,衢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柯山大队在对某化学品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消防维保机构项目负责人冯某出具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中未将防火分隔设施纳入检测范围,违反了《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冯某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