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2931/2024-146727 | 成文日期: | 2024-05-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生态环境监督检查 | ||
2023年10月1日,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常山县青石镇某家庭农场场地内有100余袋含油木屑、260余桶油水混合物类疑似工业危废等,且有焚烧处置痕迹,相应场地未硬化,无防腐、防渗及防雨等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性状和气味初步分析为危险废物,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立即组织人员对现场彻底清理,尽可能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在全面清理事发地污染物的同时,常山分局及时联系县公安机关、县检察机关成立专案小组,提前介入,第一时间予以立案调查。
案件办理过程中,因常山县某家庭农场负责人被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询问时避重就轻,直接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迅速召开联席会商会议,通过实时共享案情信息,从公安机关调取聊天记录、电话记录等方式开展进一步溯源调查,县检察院全过程参与指导监督,为后续精准调查打开了突破口,案件当事人多次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事实逐渐浮出表面。“只要生态环境部门有需要,我们都会提前介入配合,商讨侦办方向,共同把相关违法证据收集固定好,这样也有利于我们后续办理。”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同时,常山分局充分发挥环保专业优势,同步开展废物清运、第三方鉴定及生态损害调查等。经称重,倾倒、掩埋的不明液体及沾染土壤共83.44吨;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样品中检出有毒物质石油溶剂含量均超过3%,属于危险废物;经生态损害调查,该案造成生态损害费用达70余万元。调查结束后,常山分局立即将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现场勘察、询问笔录、相应证据等完整材料,一次性移送县公安机关,为案件进一步办理夯实了前期基础。
常山分局执法队专职副队长王东方介绍,该案作为全市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常山分局积极发挥提前预判、统筹协调作用,通过公检环三方联合、无缝衔接,形成强大执法合力,在一个月内完成危废鉴定、污染控制、证据固定、案件调查、刑事移送等高质量全流程办理,有效遏制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多发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