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MB1530652J/2024-146313 成文日期: 2024-04-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公告公示

关于征集衢州市本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用场景及运营主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8 11:4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数据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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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助力我市数字经济发展,赋能四省边际数字变革桥头堡建设,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浙政办发〔2023〕4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继续公开征集衢州市本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用场景和运营主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领域

医疗健康、交通运输、文化旅游、金融服务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授权运营主体的单位应满足条件

1.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授权运营领域所需的专业资质、知识人才积累和生产服务能力,并符合相应的信用条件。

2.落实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部门,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

3.具有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和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要求的系统开发和运维实践经验。

4.具备成熟的数据管理能力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5.近3年未发生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

(二)申报的授权运营应用场景应满足要求

1.应用场景具有重大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在业务推广应用中,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和落地性,符合相关行业行政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要求。

2.应用场景所涉及的信息系统设置数据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符合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

3.申请使用公共数据坚持最小必要原则。

三、申报流程

(一)提交材料

1.申报材料:申报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单位,按照《衢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材料》(见附件)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2.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数据局。纸质版邮寄或线下送达至市数据局(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中大道37号衢州市数据局);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inyq@qz.gov.cn),标题格式为“授权运营申请—单位名称—应用场景名称”;

3.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17:00截止,请于申报期内完成材料提交。

(二)审核程序

根据评审标准,市数据局会同领域主管部门、相关数源部门等单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初审和专家评审通过的提交市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协调机制进行复审。

(三)名单公开

审核通过的拟授权运营单位报市政府确定后,名单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开,依法依规开展后续授权运营实施等相关工作。

如有疑问可与衢州市数据局联系咨询,联系电话:0570-3082565。

附件:《衢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材料》

附件:衢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材料.docx

衢州市数据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