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931/2024-146171 成文日期: 2024-04-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12日拟对浙江意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kt/a电池级碳酸锂、5kt/a锂电材料新萃取剂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2 11:3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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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浙江意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kt/a电池级碳酸锂、5kt/a锂电材料新萃取剂项目

建设地点: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圣效大道28号

建设单位:浙江意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规划建设生产车间、智能原料仓库、成品仓储、综合楼、公用工程楼及其他附属生产设施,购置沉锂装置、碳酸锂碳化提纯装置、沉锂母液萃取装置、萃取剂生产设备、燃气蒸汽发生器、纯水系统及配套环保处置设备,采用成熟稳定的沉锂、碳化提纯、母液萃取、酯化等工艺,形成年产10000吨电池级碳酸锂及5000吨锂电材料新萃取剂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分类

措施名称

主要内容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废水收集、清污分流措施

雨污分流、污污分流

达到污水纳管标准要求

污水站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本项目工业废水经均质调节沉淀处理后纳管排放。

废气

无组织废气控制及收集系统

按照密闭化、自动化、管道化和信息化要求进行设计、安装和生产,并采用风管、集气罩等收集废气进入废气总管

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投料粉尘处理装置

粉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

通过统一排气筒合并排放

干燥粉碎粉尘处理装置

包装粉尘处理装置

酸性废气处理装置

酸性废气采用碱液吸收+水吸收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有机废气处理装置

有机废气采用低温冷凝+碱液吸收+树脂吸附处理后排放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食堂油烟净化装置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气筒排放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天然气燃烧废气装置

燃烧过程采用国内先进的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排气筒排放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噪声

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设备合理布局,使主要噪声源尽可能远离厂界,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与隔声装置,并加强设备维护工作,以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转噪声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

分类收集处置

固废暂存,外运等措施

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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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废气检测监控设施、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监控(防腐防渗列入工程投资内)、事故池及其他环境风险应急设施等

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应急能力的建设,降低事故发生可能性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张工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90106

通讯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9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