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24-145793 | 成文日期: | 2024-03-29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
统一编号: |
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24-145793 | 成文日期: | 2024-03-29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决策事项目录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统一编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24年度衢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度衢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衢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 市政府 | 市数据局 | 1.《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 2.《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浙政办发〔2023〕44号)。 |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4年6月底前 |
2 | 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 市政府 | 市住建局 |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 3.《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4号); 4.《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2020年9月24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4年6月底前 |
3 | 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标准 | 市政府 | 市住建局 |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2.《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4号); 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2020年9月24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4.《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衢政发〔2015〕16号)。 |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4年6月底前 |
4 | 关于衢州市市域一体使用房票的指导意见 | 市政府 | 市资源规划局 | 1.《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衢政发〔2023〕2号); 2.《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衢住建〔2022〕72号)。 |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4年6月底前 |
5 | 关于调整衢州市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标准的通知 | 市政府 | 市人力社保局 | 1.《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61号); 2.《关于做好衢州市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衢市人社发〔2021〕25号)。 |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4年10月底前 |
6 | 关于调整衢州市本级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 | 市政府 | 市人力社保局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62号) |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4年10月底前 |
7 | 衢州市关于进一步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 | 市政府 | 市医保局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14号)。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4年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