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
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24-145533 | 成文日期: | 2024-03-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2023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人民政府 | ||
2023年,衢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我市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1个、省级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5个,推动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晋级“全国赛道”,实现法治建设社会满意度位列全省第二。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行政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和干部培训的必学内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学习宣传活动610场次。二是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办法等制度,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约谈机制。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市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议案3件,推动制定规章1件、修改1件,我市作为唯一设区市代表在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座谈会作典型发言。二是深化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市全年审查规范性文件187件、政府合同463件。6个县(市、区)合法性审查中心实现全覆盖,推动合法性审查专业化、集约化。三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深化市县乡三级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市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48件,公布率100%。针对涉企服务、养老保障、入河排污监管、人防工程建设等加强法律论证。
(三)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各级政府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舆论和群众监督。市政府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31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51件。加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回复工作,反馈率均为100%。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全面优化市政府门户网站,加快建设以“衢州发布”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矩阵,推送各类政策信息8000余条。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推行行政复议员任命和分级管理制度试点,全市行政复议与诉讼比值达到1.8,实现复议后零败诉。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进制度机制创新。推动《优化涉企服务若干规定》地方立法,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层面助力营商环境建设。二是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有礼执法工作的意见》,健全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免罚轻罚制度3张清单、493项条款。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拓展执法监管“一件事”,编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和适用工作指南》,企业平均迎检时间减少50%以上。三是加强涉企法律服务。构建“1+N”营商法治服务专区,提供诉调衔接、“公证+涉企”任意办、减费让利等增值化服务21项,打造“一类事”场景9个。建立预防性重点产业合规体系,5项合规指引纳入省合规库。
(五)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全面深化乡镇(街道)法治化改革,抓好11项攻坚任务落实。推进诉前调解改革试点建设,民商事纠纷调诉比达到2.29,实现行政案件发案量、万人成讼率“双下降”。我市获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二是加大重点领域依法治理力度。深入推进平安护航亚运百日攻坚,组织开展“绿剑”“铸盾”“途安”“净重”等专项行动。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安全官、安全风险报告体系,构建“市、县、所、网格”反诈防护墙。三是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举办首届四省边际法治脱口秀活动,新(创)建法治观测点、普法基地、法治村社209个。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10万余件。组织实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
2023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法规制度供给仍需加强,部门监管与执法衔接还不够顺畅、基层法治建设保障力度有待提升等。
二、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力冲刺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一是健全党领导法治工作体制机制。深入实施习近平法治思想循迹溯源工程。强化法治衢州(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健全法治乡村建设制度、保障机制。力争法治建设社会满意度保持全省前列。二是推动法治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健全共同富裕法规制度体系,制定科技创新、城市管理、文化传承等方面5部法规规章。持续提升营商法治服务专区质效,健全涉企法治服务“一类事”运行机制。优化市场准入机制,推进公平竞争集中审查试点。建立涉企问题高效闭环处置机制。三是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过程指导、全流程监督机制。推广实施政府总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实施县乡合法性审查“1+4+N”改革工程,实现乡镇(街道)配备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审员全覆盖。四是加快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创新突破。树立增值化理念,推动法治营商增值服务专区提能升级。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高质量完成市县改革试点验收。构建市县乡一体服务的“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深化预防性重点产业合规体系建设。五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深化市县乡三级全覆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100%,执法案卷合格率达95%以上。六是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优化调解工作机制,建强基层调解队伍。推动实现一审行政案件收案量下降、复议主渠道比值上升、败诉率在5%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