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306N/2024-144964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资规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资规局 | ||
为打通市县之间房票安置政策壁垒,有序推进市域一体使用房票,进一步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共同富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市域一体使用房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拟召开《关于市域一体使用房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关于市域一体使用房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机构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会期半天。
(二)地点: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区三江东路30号行政中心3号楼)1003会议室。
四、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 衢州市行政辖区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衢州市行政辖区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1. 听证代表的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12日下午17:30。
2.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一人一表,并附身份证扫描件。
3. 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形式进行报名。邮件请发送至邮箱1259508287@qq.com。
(三)听证会代表由听证人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若无人申请参加听证会,听证会代表由听证人邀请确定。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代表人数在20名以内。
(四)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并于3月15日前通过短信告知,听证会材料将发送至报名信息表填写的电子邮箱。
五、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听证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
(二)听证代表应当依法、客观、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可提供相关材料和依据;
(三)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