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8164/2024-144939 成文日期: 2024-02-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23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3 16:5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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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根据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一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完成立法工作。根据《衢州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的要求,我局稳步推进立法工作。《衢州市国际花园城市促进条例》历时13个月的调研、起草、座谈、论证和80轮修改,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和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正式颁布,自2023年12月15日起施行。该法规是全国首部国际花园城市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全文共九章五十五条,紧紧围绕国际花园城市评选的六大标准进行谋篇布局,在完善职责分工、规范景观风貌、加强生态建设、做好文化传承、突出公众参与、构建幸福生活、推动创新发展、创制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已将材料报送至市人大法工委,目前正准备按照一类立法的要求开展前期调研工作。《衢州市绿道管理办法》完成前期流程,经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已于2024年1月31日起施行。

二是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审查工作。一方面,严谨出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按照省、市“三统一”制度要求,审查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白蚁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标准》《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同时还参与了发改等部门的《衢州市工程建设项目“验登合一”改革实施方案》《衢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关于制定衢州市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联合发文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另一方面,加强合同审查、管理的规范性。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衢州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衢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五统一”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审查了《衢州市市区无障碍环境城市建设》《衢州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评价项目》《衢州市可持续发展城市自评估研究项目》《局办公楼搬迁劳务服务合同》《2023年度衢州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评价项目》《衢州市可持续发展城市自评估研究项目》等行政机关合同,对合法性、公平性等进行细致审核,并统一编号、备案、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三是完成普法工作。2023年,我局共组织开展了7场住建系统法治知识业务培训。内容涵盖《宪法》、《民法典》、电信反诈、网络安全、建设领域法律业务、国家工作人员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刑事法律风险分析等内容。提高行政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扩大受众面。同时,我局联合市综合执法局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对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宣讲。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一是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制度。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组织开展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并下发通知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制度。对涉及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应组织听证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可能受到重大影响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或者争议较大的;行政执法事项疑难、复杂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二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要求各单位组织学习,并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行法制审核;组织召开局机关全体人员、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会议,对该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要求每个单位指定一名法制宣传指导员,负责对应单位的法制宣传指导工作;制定了住建局《重大行政执法目录》,根据行政执法目录对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是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审查制度。我局聘请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参与我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处理、行政合同审查、信访等工作,并作为宣讲团成员,对局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培训教育。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认真贯彻《浙江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会议,部署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执法工作。并配备音像记录设备。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和《浙江省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和 2023 年度省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等,我局印发《衢州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各责任单位立即设置并开展完成的双随机检查事项77个,目前执法抽查覆盖率100%,任务完成率100%,其中联合人社、市监、消防等部门进行跨部门联合检查率37.83%,信用规则率100%,掌上执法率100%,已按要求完成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任务。

三是深化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根据省、市要求全面开展执法证件清理、换证、材料补充等工作。对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的下属事业单位执法证件予以注销,对符合申请执法证件的人员组织持证考试。同时为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利用周一夜学开展建设法规知识培训。自10月份开始组织市本级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飞行”抽测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目前我局执法人员截止至今共有181人。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履行行政权力的制约。我局高度重视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定期组织对本系统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制定了市住建局公平竞争审查办法,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涉公平性文件出台前需要进行公平竞争性审查。制定了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对合同订立、合同审查、合同备案归档、合同报告、合同清理等工作进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

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并在规定期限内反馈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有待提高。

我局涉及的建筑领域执法专业性较强,执法人员对专业性的执法水平较高,但运用法律和专业法律依法有效执法的能力还有待加强,有部分执法人员会更注重专业性而忽略了依法执法的重要性。

(二)依法行政的深度还需挖掘。

随着人们日益增强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作为专业性较强的单位不仅在专业素养上要提高,还要潜心研究专业法在实际中的运用,掌握方法,把握规律。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2023年年初制定了理论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并按计划全部完成学习内容。通过开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法律知识任职资格等制度,着力提高自身运用法治思维的方式方法。在局党委会上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布置。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

我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设有专门的法制机构局法规与审批服务处,并配有专职工作人员4名,同时聘请了法律顾问,法制建设组织保障有力。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我局涉及城市建设及城市管理的建筑、住房、市政、园林、环卫等领域,行政执法队伍庞大,专业性强。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按照《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稳步提高执法证件持持证率。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聘请法律专家进行培训宣讲,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政府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作为建设部门要把法律运用到专业执法领域中,要把实践规律、规范运用法律的形式固化下来,不仅要懂法还要运用法,把法律的教条用活来,对立法要有敬畏之心,潜心钻研法律与实践的连接点,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执法规范和精度。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等事项进行案卷评查,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按规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配备音像记录设备。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对燃气、房地产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专题部署和研究。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增强行政执法的力度和广度。


(联系人:余淑芬,联系电话:13867013199)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