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白蚁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22 16:4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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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公告

结果反馈

征集时间: 2024-12-05 09:25:36 2024-12-05 09:25:36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白蚁防治工作,促进白蚁防治方式的转型升级,我们起草了《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白蚁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结合衢州市实际情况,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9月29日12点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市住房中心张晓杰,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 市住房中心:张晓杰;联系方式:0570-302-4708,150-6701-9651。

附件:1.《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白蚁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2.《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白蚁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9日

征求意见反馈:https://www.qz.gov.cn/art/2023/10/7/art_1229733476_59034364.html


附件1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白蚁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白蚁防治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房屋建筑白蚁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白蚁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31号)、《关于贯彻<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打造“浙里安居”品牌的实施意见>白蚁防治专项行动方案》(浙蚁〔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关于进一步加强白蚁防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建立健全白蚁防治体制机制,加快完善制度标准体系,积极推动防治新技术研发推广应用,推进常态化综合治理,及时有效、科学规范做好白蚁防治各环节工作,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导向原则。白蚁防治是防灾减灾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应充分发挥其公益属性,从全域控制的工作思路协调各方力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达到最佳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坚持分类施策的原则。树立分类管理的理念,根据不同的白蚁防治对象、不同的白蚁危害程度、不同的白蚁防治目标进行分类管理和分级实施;

坚持区域控制原则。在重点加强园林绿化、水利工程、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城镇名村白蚁防治工作基础上,拓展领域,逐步推进农村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积极探索遗产保护区、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生态敏感区白蚁防治工作;

坚持绿色发展原则。减少化学品使用量,实现白蚁防治行业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新技术应用步伐,积极推广环保型为主的监测控制新技术,逐步实现全域覆盖。

(三)主要目标。聚焦研究解决当前我市白蚁防治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着力推动白蚁防治全域覆盖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到2025年,城市房屋白蚁环保型新技术应用达到95%以上;结合深化美丽村镇建设打造“浙派民居”要求,全面推进以传统村落为重点的乡村白蚁综合治理,农村居住品质得到明显提升;到2026年,实现房屋建筑、园林绿化、水利工程、历史文化遗存等主要白蚁危害领域治理的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全域白蚁防治统筹发展

充分重视白蚁危害的严重性和广泛性,坚持既突出重点又注重全域覆盖。住建部门在城市房屋建筑、园林绿化白蚁治理的基础上将老旧小区及附属绿化纳入治理范围,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城中村、老旧小区、棚户区等改造提升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白蚁预防工作;各乡镇在传统村落修缮维护及美丽城镇建设管理工作中全面纳入白蚁防治管理要求,做好新农村建设区域的白蚁危害检查、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农村白蚁防治服务;水利部门要将白蚁等害堤动物作为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害堤动物隐患台账,强化汛期巡查防守,落实抢护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置;文旅部门要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中单独设立白蚁防治专项,做到专款专用。各部门要常态化开展防治工作开展蚁情基础信息排查和监测预警,精准掌握蚁害动态发展趋势,逐步建立蚁害全域治理新模式,实现白蚁防治工作广覆盖、均衡化、高效能。

(二)推进绿色环保新技术全域化应用

转变发展理念,从建设美丽衢州、创造美好生活的高度,限制使用药物屏障技术,全面推广应用环保新技术,推动白蚁防治绿色发展。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将环保型白蚁防治技术推广应用率纳入到年度目标进行考核,推动白蚁防治转型升级,定期对全市环保型白蚁防治技术推广应用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重点督促和指导。

(三)建立全域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全域白蚁防治技术标准体系,构建房屋建筑、园林绿化、水利工程、历史文化遗存等主要白蚁危害领域的防治技术标准,同时多层次开展标准宣贯和相关培训,提高人员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开展工程质量第三方评估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建立白蚁防治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评估等机制,加强白蚁防治工程质量检查和巡查力度,定期公布白蚁防治工程质量报告,确保白蚁防治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四)加强白蚁防治行业的监督管理

加大白蚁防治机构规范化管理力度,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及白蚁防治机构备案制度。强化白蚁防治市场监管,严查证书违规挂靠,规范白蚁防治工程招标,完善白蚁防治服务合同,加强白蚁防治监测控制装置、药剂、器械等产品监管,加大对白蚁防治工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五)继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大力引进和培养白蚁防治专业技术技能人才,鼓励白蚁防治和相关人员利用充分互联网,进行线上、线下知识和技能培训;行业管理的领导干部要注重干部理论素养的提升和履职能力的培训;强化从业人员白蚁防治及相关专业知识水平,组建专家库,建立专业素质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的白蚁防治人才队伍。

(六)打造科普宣传多元化

充分利用公共媒体结合房屋使用安全普查,利用“互联网+科普”模式传播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建立科普宣传场馆,利用科普场馆、科普宣传册、科普实例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蚁情蚁害重要性的认识。加大白蚁防治创新研究,借助高校、浙江省白蚁防治中心、白蚁防治机构等各方力量与优势,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实现行业技术的提升和突破。

(七)加强房屋使用安全和白蚁防治协调联动

明确建设单位、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负有房屋使用安全及维护白蚁预防体系有效性和完整性的责任和义务。结合全省城镇危房解危三年行动要求,将白蚁危害的日常监测与房屋安全的日常排查有机结合,实现双向联动、互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白蚁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住建局牵头,水利局、资源规划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类负责的管理机制。住建局负责做好全市白蚁防治规范制订、统筹协调、白蚁防治工作计划和规划等工作,定期研究和协调解决白蚁防治工作的重大事项,做好检查并督促工作落实。资源规划局、水利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农业农村局参与和指导职能范围内白蚁防治工作,负责职能范围内日常监督与管理,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配合。各乡镇负责属地白蚁防治工作常态化管理、应急灭治和具体白蚁防治项目实施。

(二)加强资金保障。明确白蚁防治的公益性,将白蚁防治列入全市公共服务保障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白蚁防治专项资金,将白蚁防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经费保障,加强部门联动,确保白蚁防治与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改造修缮等同步实施。加大对白蚁防治科技研究和技术推广的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技术研发和成果推广。

(三)深入动员宣传。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广播等媒介,充分宣传白蚁危害的严重性和加强白蚁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讲透意义,统一思想,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推动行业健康持续的向好发展。


附件2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白蚁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对文化遗产保护、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等做出了重要批示。作为防灾减灾的重要组成部分,白蚁严重危害文物古建、房屋建筑、水利工程、园林植被的使用安全。衢州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生态山水美城,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和温暖湿润的气候条件十分适合白蚁生存繁衍,衢州的历史建筑、园林植被、水利工程白蚁危害既普遍又严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白蚁防治工作,深入推进绿色治理,促进白蚁防治方式转型升级,结合衢州市白蚁防治现状及现行相关政策,我们起草了《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白蚁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起草依据

1.建设部第130号令《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2004年7月20日公布)

2.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2001年5月22日于斯德哥尔摩通过,2004年11月11日在我国生效)

3.浙江省人民政府第201号令《浙江省房屋建筑白蚁防治管理办法》(2005年10月26日公布)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白蚁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31号)

5.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6.《关于贯彻<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打造“浙里安居”品牌的实施意见>白蚁防治专项行动方案》(浙蚁〔2022〕1号)

7.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2018年10月印发)

8.水利部《水利工程白蚁防治工作指导意见》(2023年6月印发)

9.《全域白蚁防治技术规程》(DB3308/T 137-2023)(2023年8月14日发布)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由进一步加强白蚁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一是指导思想,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理念;二是基本原则,明确进一步加强白蚁防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为“公益导向、分类施策、区域控制、绿色发展”;三是主要目标,明确聚焦研究解决当前我市白蚁防治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着力推动白蚁防治全域覆盖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到2025年,城市房屋白蚁环保型新技术应用达到95%以上;结合深化美丽村镇建设打造“浙派民居”要求,全面推进以传统村落为重点的乡村白蚁综合治理,农村居住品质得到明显提升;到2026年,实现房屋建筑、园林绿化、水利工程、历史文化遗存等主要白蚁危害领域治理的全覆盖。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共七项任务,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推动全域白蚁防治统筹发展。明确治理领域的全覆盖,白蚁治理的领域应覆盖房屋建筑、园林植被、水利工程、历史文化遗存等;明确了绿色环保新技术应用的全域覆盖;

二是建立全域质量管理标准体系。明确建立主要白蚁危害领域防治技术标准体系,并对技术标准体系的宣贯、落实提出要求。

三是加强白蚁防治行业的监督管理。主要从白蚁防治机构备案、工程质量招标、防治药械监管、工程质量检查、数字化改革等方面重塑白蚁防治全流程管理。

四是加强全域白蚁治理体系的支撑。主要包括: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打造多元化科普宣传,整合物业管理、白蚁防治和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业管理职能优势。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资金保障、深入动员宣传等保障措施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