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24-145358 成文日期: 2024-02-01
发布机构: 衢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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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废止《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衢州等级民宿认定程序和日常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2-01 10:3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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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现就《关于废止〈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衢州等级民宿认定程序和日常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衢文旅通〔2024〕5号,以下简称《通知》)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因浙江省文旅厅已出台等级民宿的认定程序方面和日常监管方面相应的管理办法,依照相关要求,拟按规范性文件废止程序废止《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衢州等级民宿认定程序和日常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因衢州市文旅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衢州等级民宿认定程序和日常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内容瑕疵。故经多次与司法局沟通,于2023年10月起草废止初稿,召开由系统相关处室、单位和文旅企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完成了《关于废止〈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衢州等级民宿认定程序和日常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废止通知》”)。10月8日,市场管理处就《废止通知》在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将征求意见稿发给局相关处室、及各县(市、区)文旅局,广泛征求意见,截至10月16日,未收到反馈意见,后续分别完成了法律顾问审查、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11月16日经党委会审议通过。

2024年1月31日由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李纯浩签署。文件已经在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施行日期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施行日期为2024年2月1日。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衢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系电话:0570-887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