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1032/2024-151617 | 成文日期: | 2024-07-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
胡丽敏代表:
你在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公办养老机构的建议》的建议(第280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你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你对我市面临的人口老龄化严峻形势和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非常透彻的分析,所提的一些建议都很有远见,切合衢州实际,与我们目前积极构建的养老服务体系不谋而合。诚如你所言,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的进一步加剧,老年人对养老服务需求日益迫切,尤其是对优质公办养老服务资源需求迫切。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妥善解决养老服务供需资源不平衡的难题,市民政局多措并举,以积极的行动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一、强化设施供给,健全服务网络
(一)推进公办养老机构项目建设。公办养老机构是政府履行兜底保障职责的主要载体,也是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们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普惠和示范作用,满足老年人对公办养老服务资源的需求,相继开工建设一批中大型公办养老机构,合计投资6.425亿元。如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柯城区社会福利院、航埠镇敬老院;计划今年年底建成的衢江区社会福利中心及下半年开工的衢州市社会福利中心等项目,建成后达到国家二级养老院标准,预计新增养老床位1500多张,能优先保障特困供养对象、孤寡老人、失独老人、优抚对象入住,有效缓解我市尤其是城区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资源紧缺的压力。
(二)加快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2020年起,实施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对消防不达标、基础设施破旧的敬老院经评估后采取关停、改扩建等措施,同时,调整敬老院布局、增加护理型床位,有效保障特困人员供养需求,全市累计已完成18家特困供养机构的改扩建。同时,结合全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开展乡镇敬老院撤并整合工作,集中资源提升公办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质量。目前全市一共完成15家乡镇敬老院撤并(柯城区5家,衢江区1家,常山县4家,开化县5家)。
(三)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市建成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566个,建有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3个,基本实现服务设施全覆盖,同时,依托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发展嵌入式、小型化养老服务设施,如柯城区衢化街道、信安街道、白云街道、府山街道、沟溪乡、姜家上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均由衢州市朗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承接运营,充分发挥居养中心的托养功能,深受老年人的喜爱,目前161张养老床位已有入住127位老人,总体入住率达到79%。
二、凝聚专业力量,提升服务质量
(一)品牌运营提升能力。出台《衢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制定《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建立品牌机构进入我市养老市场指引,完善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助、床位运营补贴等补助政策。引进上海朗馨、杭州绿城、巾帼西丽、杭州康久、钱江养老等一批品牌第三方运营方,承接运营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我市于2013年在全省率先实施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衢州市天颐老人之家成为全省第一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促进养老区域融合上的积极作用,实现养老机构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运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现有公建民营养老机构18家。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如衢州逸和源二期项目、常山县福星养老院等均有民间资本投资建设。
(二)促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2021年以来,根据《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对全市养老机构开展等级评定,从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等多方面对养老机构进行等级评定。目前,已经有龙游县广和长青养老服务中心和常山县绿城颐养中心获评省四星级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根据《浙江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各地养老机构对照标准,逐条完善提升,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工作,在消防、第三方安全机构协同配合下,共有72家养老机构完成达标创建,整体达标率超过70%。
(三)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推行以赛代培、以赛促训,定期举办衢州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2021年以来已开展养老护理类技能培训3628人次,发放证书2873人次。加强技工院校健康养老专业建设,目前全市有3所技工院校开设康复保健、护理、健康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将养老护理员纳入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企业单位已实施技术等级津贴制度,对养老护理员高级技师、技师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5000元的人才津贴。同时,建立入职奖补政策,鼓励养老护理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高素质人才进驻养老服务行业,提升专业服务质量。
三、加强机构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一)加强机构备案监管。严格执行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制度,凡养老机构在设立时需要依法登记备案(营利性机构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非营利性机构在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中心登记),同时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提出备案申请,民政部门也会在到现场检查,核对备案信息,并查看是否符合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等要求。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养老服务的行为,针对未登记备案并开展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机构,符合备案条件的,督促尽快做好备案,不符合备案条件的,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停止经营活动。
(二)加强从业人员监管。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积极引导从业人员(包括养老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养老护理员等相关人员)自觉养成良好品行、掌握专业技能,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养老机构惩处力度,从严惩处养老服务机构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业禁入措施,每年我们会联合消防、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目前全市养老机构运行平稳。
(三)加强运营秩序监管。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不断优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合理规避运营风险、妥善处置矛盾纠纷。立足长期安全运营,我们和衢州鑫安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对全市在运行养老机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养老服务机构整改消除。同时,在重大节假日,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督查,全面压实安全责任。
公办养老机构是体现社会公平的一项重大民生福利工程,更是一项持续性工作,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持续深化推进,我们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目标要求,充分吸收你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措施,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的公办养老服务资源。一是推进中大型公办养老机构建设。通过新建或改造提升的形式,新建一批符合国家二级养老院标准的公办养老机构,优先解决孤寡、失独、优抚等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二是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水平。计划在今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全市养老院长培训办,提升机构管理者在管理安全、消防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的能力,用科学的方法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宣传推广。开展老年人进机构宣传体验活动,通过实景体验、主题讲座等形式,让更多人走进养老院,改变公众对养老机构长期以来的负面形象。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推动衢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强大吸引力、辐射力、带动力、引领力的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0日
(联系人:周凯红,联系电话:3077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