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24-151559 成文日期: 2024-12-23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文件编号: 衢市监规〔2024〕7号 统一编号: ZJHC68-2024-0007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2023年衢州市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5 10: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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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商务主管部门、发改局、贸促会、供销社、经信局、人社局、财政局,市智造新城管委会、市智慧新城管委会: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原联合发文单位同意,决定对《关于印发<2023年衢州市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市监规〔2023〕1号)文件予以废止,自2024年12月23日起不再执行。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3日

衢市监规〔2024〕7号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2023年衢州市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