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234X/2024-150459 | 成文日期: | 2024-11-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公告公示 | ||
为加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管理,健全和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市区一体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市委市政府打造“四省边际公共服务桥头堡”的要求,围绕打造“省际边界医疗高地”的目标定位,依据《衢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衢州市区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目前已通过市规委会审议及部门和专家评审。现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2月7日止。请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邮寄至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邮编324000,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0570-3011695,邮箱:qzwsjsw@163.com),我单位将充分予以考虑。
一、规划范围
市区规划范围——是指衢州市区行政管辖范围,包括柯城区、衢江区,总面积2354.10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控制范围——是指衢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所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总面积515.45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三、规划对象
本次规划对象为衢州市区范围内的各级医疗和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及其设施,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接续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救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托育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采供血机构(设施)等。
四、规划目标
到规划期末,建立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健康服务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形成覆盖城乡、功能齐全、全龄友好、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并达到卫生健康现代化要求的医疗卫生服务设施体系。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社区医院建设,探索建立远程医疗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上下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诊疗信息共享;引导医疗资源向薄弱地区转移,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需求,大力发展专科医院和接续性医疗机构,促进社会办医成规模、上水平,推动城乡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规模,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分工协作的“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五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至2025年:基本建成层级完备、区域均衡、分工明确、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设施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更加公平可及、综合连续、经济有效和智慧互联的卫生健康服务。
至2035年:全面建成优质医疗资源充裕、功能齐全、布局均衡、整体智治的高质量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设施体系,有力保障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要求相适应的“健康衢州”建设。
五、总体空间布局
按照总量控制、分区管控、提能升级、增量优化的思路,科学配置市区医疗资源,对公立医院设置和床位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大力加强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建设二级及以上高等级医院,提高三级医院的覆盖率。进一步明确各医院发展目标和定位,突出加强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与自身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品牌特色学科,培育与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学科人才队伍,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社会办医院实行分区管控、引导优化结构。除口腔、眼科、医疗美容、护理院、体检等专科医院外,规划期内原则上同一区块内不再新设置已有同类别同级别的专科医院。柯城区、衢江区和智慧新城、智造新城、江北片区五个区块内二级及以下社会办医院的设置,由市、区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过联席会议形式联合进行规划审查。
至2035年规划期末,衢州市区共建设医院44家左右,中心城区共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20家左右,外围乡镇建设乡镇卫生院21家左右;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辖区服务人口每0.3-0.5万人设置一处,村卫生室按照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设置一处标准进行建设,原则上不独立占地。
六、近期建设项目
结合近期建设的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并对接卫健部门和各个乡镇街道,建立近期建设项目库。
近期各类医院新建1处,改扩建5处,迁建1处,新增床位共1179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迁建6处,改扩建2处,新增床位444张;迁建急救站1处;新建1处献血屋与1处献血点。
详见附件:医院近期项目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近期项目库、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近期项目库、近期建设项目分布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