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24-150504 | 成文日期: | 2024-11-08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市府办文件 |
文件编号: | 衢政办发〔2024〕37号 | 统一编号: |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24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补充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给你们,请按计划组织实施。
一、计划安排
(一)新增实施项目。本次共安排58个项目,总投资206980万元,其中2024年计划投资19203万元,拟由市财政预算安排2162万元、上级补助11133万元、债券资金4000万元、部门自筹及其他1708万元、智造新城及智慧新城200万元。
(二)调整实施项目。本次共安排63个项目,总投资1383841万元,调整后年度计划投资220190万元。其中调整年度计划投资项目57个,调整资金来源渠道项目4个,取消(暂缓)实施项目2个。
二、工作要求
市级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将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包括建设进度和存在问题)录入投资项目全流程数字化监管服务系统。对工程进度迟缓或年度计划执行未达标的项目,相关责任单位应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作情况说明,提出攻坚举措。对项目推进不力或配合度低的责任单位,将在下一年度计划编制时缩减预算资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要加强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定期监测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组织整改。
附件:1.2024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补充计划(新增)
2.2024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补充计划(调整及调出)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