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306N/2024-150236 成文日期: 2024-10-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资规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市资规局

中共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10-24 17: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资源规划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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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整改要求。局党委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牢牢把握巡察政治定位,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把巡察整改作为头等大事贯穿到全局工作的各个方面,对巡察组反馈的28个问题照单全收,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及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中共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承办处室和整改时限。三是坚持上下联动,强化狠抓整改落实。局党委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全程参与;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要求,以上率下带动落实;其他党员干部各司其职,逐项做好整改落实。切实把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推动发展的过程。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8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成27个,正在整改1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6人,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8人;清退款项7.84万元;制定完善各类制度15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及时学习上级有关重要精神。全面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和讲话精神,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制定重要精神传达闭环落实机制,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工作落实,提高行政效能和执行力。

(二)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第一议题”制度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严格贯彻落实。常态化梳理“第一议题”内容,精心组织迅速落实,第一时间跟进学习。

二、关于“耕地保护‘国之大者’认识还不够深入,落实‘长牙齿’的硬措施还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耕地保护要求。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党政一体主体责任。持续深化田长制和“耕地智保”系统建设,结合铁塔高空探头、卫片执法和日常监管,实时监测耕地动态变化,力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二)有序推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治。对2021年以来被督办、约谈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案件完成整改销号,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依法完成整改。严格按照《卫片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机制》开展全市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三)持续加强垦造耕地后期管护。全力落实垦造耕地项目种植和工程管护,做好耕地保护“后半篇”文章,确保耕地“有人种”“有人管”。印发《关于加强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工作的通知》,明确后期管护职责,压实后期管护责任,有效推动垦造耕地后期管护工作。

三、关于“践行生态文明理念还有差距,推动自然资源保护与治理仍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督促指导县(市、区)资规局做好储量动态和开发利用方案监管等工作,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开展2024年度全市绿色矿山实地复核工作,同时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年度矿产督察工作,强化绿色矿山管理,提升绿色矿山建设质量。

四、关于“规划引领作用不够彰显,主动服务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设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构建高能级规划设计平台。整合市区资规系统规划设计研究机构,对照甲级国土空间规划资质申报条件,有序开展人才引进工作。持续开展工作擂台赛、学术交流、外出考察学习等活动,不断提升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的规划设计平台综合实力。

(二)提升科学统筹规划能力。根据市委市政府推进城乡风貌提升行动和城市有机更新工作部署,适时启动重点区域、重要节点城市设计,打造宜居宜业城市环境。专题研讨形成《实干创新 规划赋能 切实加强规划能力水平的行动方案》,组织开展《浙开片详细城市设计》《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功能定位研究》编制等。

(三)提升规划管理能力水平。严格规划许可审核,提高测绘成果质量,保障项目规划审批、批后监管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各环节的有序衔接。出台《衢州市区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用地核实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测绘成果复核工作流程的通知》等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落实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联合监管服务工作机制。

五、关于“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的意识还不够强,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仍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有力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落实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任务,摸清建设用地总量,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出台发布《关于衢州市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应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完善地价体系,强化合同监管,提升土地价值和效益。

(二)积极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公开招标工作,把好审查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增加详细信息表单内容和对异常数据的校验、警示功能,防止不动产数据关联错误等情况发生。

六、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四责协同”,同力消除管党治党责任盲区、制度漏洞和监督死角。强化政治自觉,严格干部管理,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做好“以案促治、以案促改”,精准用好问责利器。

(二)进一步规范处分执行。按规定调整处分影响期内人员的考核等次,退回多享受的福利待遇。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健全受处分人员考核和工资待遇执行联审机制,进一步规范处分执行。

(三)加强警示教育工作。开展“清风相伴 警钟长鸣”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做好以身边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职工,从严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监督管理。

七、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对问题图斑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制定《关于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管履职尽责自查整改的通知》,深化推进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落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提升工作责任心。常态化学习上级政策文件,及时掌握政策变化点。健全工作机制,避免出现地类错判等现象。开展规划核实确认书核查专项行动,加强全面摸排,落实二次审查,强化规划许可的审核监管。

(三)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对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快正在实施的收储项目进度,完成菁才中学地块、衢州市水泥厂地块土地收储。

八、关于“重点领域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数字化项目审批和招投标工作的审查。学习《衢州市本级政府投资数字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细则》,提高工作人员对数字化项目全周期管理的水平和能力,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制度。

(二)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学习财务政策文件,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收支管理,科学、高效、规范使用资金。

(三)规范资产管理。完善出台《衢州市国土整治和征收储备中心房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房屋等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规范房屋租赁行为,相关人员完成差额房租补缴。

(四)严把公车管理使用日常关。完善《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公务用车定期督查检查机制,强化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

九、对“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动内部交流融合。制定《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素质提升年”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双向”岗位交流锻炼机制,开展跨条线、跨领域轮岗交流,激发机构改革聚合效应。

(二)提升科学决策能力。提升技术支撑工作领域的科学决策能力,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测绘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测绘领域规范化,并清退相关评审费。

(三)发挥党建统领的作用。充分认识机关党的建设是机关建设、机关工作的重要基础和根本保证,通过召开党建大会、开展交叉检查、强化业务培训等举措,进一步规范机关党建工作。

十、关于“干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两类专项”摸排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市局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两类专项”摸排工作的通知》,全面摸排干部职工以及2019以来退休干部兼职取酬情况。经摸排,2名退休干部兼职未经审批,已按规定作出处理。

(二)撤销机构、岗位。撤销市自然资源事务管理中心柯城、衢江、智造新城、智慧新城4个分中心的设置和相关岗位设置。

(三)建立长效机制。制定《规范管理退休干部的暂行规定》,规范兼职、因私出国(境)、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日常监督管理。

十一、关于“个别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跟进催缴罚款。对未收缴到位的7起案件,向当事人送达《催缴通知书》,逐一与当事人协商还款方案,依法依规推进收缴工作。

(二)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对2021年以来新增的3起罚款,已全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会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台《衢州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十二、关于“个别审计问题整改进度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成问题整改。2022年耕地占补平衡专项审计指出的土地整治项目4类问题涉及171个项目已整改到位。

(二)加强日常监督。开展对各县(市、区)垦造耕地项目后期管护情况实地检查,压实后期管护工作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土地整治全流程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工作的通知》,加强和规范土地整治工作。

下一步,中共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严格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聚焦重点领域,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二是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不回避矛盾、不害怕困难、不推卸责任,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项目,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保整改不落空、见实效。三是不断巩固巡察成果。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标本兼治。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和权力制约,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以整改的实效、工作的实绩,进一步促进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3862408;邮政信箱:衢州市柯城区三江东路30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11楼1107室;电子邮箱:415503562@qq.com。

 

中共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