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3期)

发布日期:2024-10-24 08:5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
分享:

近期,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糕点、餐饮食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保健食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方便食品、罐头等11类食品45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442批次、不合格16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重金属污染。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常山潘记水果商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常山县徐宝凤水果商行销售的香蕉,吡虫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衢州市柯城奇果超市销售的超甜进口蕉,吡虫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衢州市柯城区果双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超甜进口蕉,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衢州市柯城蟠桃下凡水果商行销售的龙眼桂圆,氧乐果;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衢州市柯城区果然好水果店销售的进口香蕉,腈苯唑;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常山周学玲蔬菜经营部(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油麦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衢州东方商厦有限公司白云店销售的大娃娃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衢州市柯城区封录花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大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衢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衢州市衢江区安喆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衢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衢州市柯城区汪飞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龙游姚氏食品厂销售的千层糕,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重金属污染

常山鲜汇农产品商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姜,铅(以Pb计)、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衢州东方商厦有限公司白云店销售的老生姜,铅(以Pb计)、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予以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2024年第3期.xls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2024年第3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