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防办、财政局、资源规划局、国资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衢州市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登记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衢州市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登记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衢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衢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31日
衢人防〔2023〕3号 关于印发《衢州市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登记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