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决定启用“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专用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专用章”使用范围包括:一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等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以及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抽查抽测的活动。二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监测等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等情况实施监督抽查抽测的活动。
二、“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专用章”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与“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专用章”由市住建局委托衢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按规定使用管理。
四、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6日起施行。
附件:启用的印章(样式)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6日
衢住建〔2023〕69号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专用章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