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154A/2024-00110 成文日期: 2024-01-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23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4 16:4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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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衢州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强化部门协作与执法监管能力提升,依法有序公平高效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工作,现将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法改革基本情况

根据省委、市委关于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有关精神,衢州市农业行政执法队更名为衢州市农业事务管理中心,农业农村领域行政处罚及相关职能大部分划转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统一行使,工作重心由行政执法转向执法监管。

二、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一)高质量推进执法事项梳理

监管事项“清单化”管理。依托浙江省权利事项库,完善农业农村领域监管事项清单,对现有338项监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调整,确保监管事项库100%动态更新。按种子、农药、化肥、畜牧、渔业等领域,分类建立监管事项子清单。研究出台《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省监管事项行政检查任务分工方案》,加强定向监督检查,2023年农业农村领域监管覆盖率达100%。

(二)高标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我局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裁量权行使。一是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职责、权限及行政执法程序、救济途径。二是执法规范化建设。以贯彻执行“三项制度”为契机,我局制定完善了《衢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衢州市农业综合行政处罚案件限时办结制度》《衢州市农业行政执法影像记录管理制度》《衢州市农业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事项清单》,细化了行政处罚流程、行政强制流程。三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制定年度监管计划,强化事前事中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执法检查。梳理完成《农业农村领域企业行政执法事项合规清单》。

(三)严要求规范执法监管行为

落实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度。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农业农村领域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的意见>的通知》(浙农法发〔2020〕12号)文件精神,制定出台《衢州市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执法监管事项清单》,在22项处罚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同时积极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制定首违不罚清单。

(四)强监管守牢行业安全底线

今年以来,聚焦农资监督管理、渔业资源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生猪屠宰等关键领域,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一是强化农资打假护春耕。组织开展全市2023年“绿剑”护农保春耕系列执法行动。利用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农资生产、经营、使用全链条动态监管和警示。全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520人次,检查主体1162家,移送案件42起。二是敢于亮剑执法护资源。以钱塘江禁渔制度为抓手,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渔业资源违法行为。多次联合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禁渔期间协助综合执法部门办理各类渔业违法案件31起。三是守住农产品质量保安全。以生猪、禽蛋、蔬菜、水果等为重点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农产品领域监管,开展各类监督检查212次,检查主体1621家。全面排查蔬菜、水果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农药的行为和采收时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造成农药残留超标的行为,市本级抽检农产590批次,抽检合格率99%以上。

(五)重协作确保执法有效衔接

围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部署,注重高效协同、有效衔接,确保执法成效。一是完善机制。根据“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监管协同配合机制的指导意见,厘清农业农村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赋权乡镇)职责边界,规范监管流程、明确案件移送标准,建立健全政策法规、鉴定认定等方面的协作机制。二是部门联动。在重要监管执法领域,加强与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业农村领域违法行为,三月份联合开展的禁渔“零点行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相关做法得到省农业农村厅领导点赞。三是专业赋能。去年以来,梳理农业行政执法常见问题12个,形成清单,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了3期农业农村领域高频次执法事项专业知识培训,培训实效明显。

(六)抓落实压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根据《衢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结合执法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农业执法领域普法宣传活动。一是结合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普法。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时,积极向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等经营者宣传《种子法》《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单页、书籍等,提高从业者法律意识。二是组织专场法律宣传活动。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殊时间,在城区、乡村等地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各级组织和公民树立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爱法护法。2023年,开展执法监管活动时,进行法律咨询的群众达1000余人次,共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00余份,普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监管能力。一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法内容,完善党委定期研究法治工作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二是不断加强教育培训。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年度学法用考试,组织新进干部参加省农业农村厅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2023年9月,举办了执法监管业务培训班,组织全市50余名干部参训。三是确保执法证件现行有效。加强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和信息录入,及时注销离退休人员的执法证件,将所有符合要求的执证人员录入“互联网+监管”平台,完成APP激活,100%使用。

四、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2023年度,我局无行政处罚案件。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行政执法保障情况

我局执法运行经费、执法装备建设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经费充足、装备齐全。配备有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执法取证设备和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配备执法艇1艘,执法车2辆,执法记录仪7台,摄像机1台,便携式打印机3台,军用望远镜2台,执法服装按照标准配齐,各类保障充分,能够满足执法工作需要。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4日

衢农〔2024〕1号衢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pdf

附件1.2023年衢州市农业农村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