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8164/2024-141319 | 成文日期: | 2024-0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2023年度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开办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办理质量和水平,推动政务公开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高效便民。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
紧扣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针对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政策和实时进展,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以门户网站公开平台为主,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等各种载体为辅,及时发布各类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全面落实。全部事项的办事指南、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设定依据等内容均按要求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对线下服务大厅的办件,办结后也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牵涉承诺制审批事项,相关承诺书将会上传至衢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浙江网站予以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省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本》要求,进一步规范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同时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前期沟通,在受理后由业务处室第一时间核实确认申请人的具体要求和申请内容,提升信息公开办理的准确性。本年,已办理信息公开申请32件,均在法定时间内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
依托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围绕群众反映的房屋买卖、房屋质量、物业管理、城市服务、工程审批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问题,及时开展调查,迅速回应答复。同时,坚持审时度势,因势利导,梳理汇总网络平台重要事件清单,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加强分析研判,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策、强化措施,不断提高舆情防控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及时解决群众和企业急、忧、难、盼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新打造“衢州住建”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全市住建系统重要活动、特色做法、文化内涵、铁军风采等,正确引导舆论,传播先进文化,讲好衢州住建故事。同时,严格做好微信公众号登记报备管理、信息发布管理、编审发和“三审三校”、重大信息发布内外有别等工作机制,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及时,防止出现“低级红”“高级黑”。
(五)监督保障
我局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准确和规范。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无扣分,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两个方面问题:一是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综合考虑公开目的、效果和影响,避免危害公共安全、泄露隐私。二是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工作,多形式多维度解答,满足不同群体需求,提高政策知晓度。三是提高政务公开培训实效,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强化舆情引导和分析研判能力。
对此,2024年我局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公开方式的科学规划。为确保政务公开的有效性和安全性,2024年需进一步加强对公开方式的科学规划。这包括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效果和后续影响,以选择最合适的公开方式。同时,应避免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泄露个人隐私的行为,确保所有公开内容均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进行。
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为了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策解读的需求,2024年应加大力度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除了传统的文字解读外,可以引入更多元化的解读形式,如专家解读、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等,以便更全面、直观地传达政策的核心内容。同时,应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和重要举措的实质性解读,确保公众能够真正理解并受益于相关政策。
三是强化培训与教育。为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舆情引导能力,2024年应加强培训与教育工作。这包括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使他们能够更好地掌握政务公开的技巧和方法。此外,培训内容应结合舆情引导和信息宣传,提高工作人员在处理舆情时的分析和研判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