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768656330Q/2024-141301 成文日期: 2024-0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综合执法局

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年报

发布日期:2024-01-29 16:4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 字体:[ ]
分享:

2023年,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要求,不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一是制度机制逐步规范。发挥综合执法指导办统筹协调作用,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系统完善“1+1+7+32”制度体系。制定公布5大专业执法部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构建“执法目录总清单+综合执法清单+专业执法清单”体系,综合执法部门处罚事项领域覆盖率超65%,乡镇(街道)下放事项实施率超40%,领域覆盖率超50%。二是监管执法高效衔接。探索构建“审批—监管—处罚—监督评价”的全流程闭环,加快推进事前事中监管与事后处罚无缝衔接,建立执法监管协同配合机制、执法争议解决模式,增强执法协同与效能,解决执法争议12起。三是实战实效日益明显。深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平台与市域治理中心、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和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的融合运行,全市执法协同响应率、平台线索回应率、行政处罚赋码率等核心指标均达100%。

(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统一标准,修订了《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则》,制定104项行政处罚事项的裁量基准,统一处罚裁量标准,逐步解决处罚标准前后不一、区块横向不一的问题。二是严格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制度,实现普通程序案件法制审核率、处罚结果信息按规定公示率两个100%,全年审核行政机关合同32份,审查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35份,并及时反馈建议意见。三是维护事项,开展权力事项库监管事项梳理工作,进行监管事项动态调整,调整后事项共2034项;动态认领综合执法事项,实现事项认领率100%;开展新增事项编制、已编事项质量自查工作,共编制新增事项80余条,为一线执法办案提供更明确、清晰的支撑。

(三)加强和规范行刑衔接工作

一是规范行刑衔接程序。会同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机关等9个部门制定了《衢州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意见》,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取证协作机制、技术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席会议及案件研讨会商机制。二是畅通案件移交渠道。各单位均明确专人负责“两法衔接”案件沟通协调工作,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执法案件,积极与公安机关对接,及时移交案件材料。2023年共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6件,接收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案件40件。三是积极开展试点。在常山县综合执法局成立“两法衔接”专项工作小组,依托省委政法委牵头建设的两法衔接中心平台,在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和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统中增设“案件移送”模块,形成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全流程闭环。

(四)加强行政执法案件办理

2023年,全局共办结案件3590件(含简易程序案件)。其中普通程序案件共立案188件,办结235件,共罚没款266.1万元,举行听证案件9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件;简易程序案件共办结3355件,其中交通违停案件3022件,累计罚没款44.3万元,市容环境、工商管理等领域简易程序案件333件,累计罚没款4.1万元。一是狠抓案卷质量。修订了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判标准和案卷法制审核标准,所有普通程序案件均经过法制审核,全年共审核普通程序案卷400余件次;根据《关于建立“大综合一体化”法制审核指导服务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衢综法发[2022]6号),建立市级法制审核人员库,将全市涉及事项划转部门的法制审核人员纳入人员库,强化部门协作交流。二是规范执法办案。持续提升执法办案业务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8个县(市、区)局、分局,35个赋权乡镇街道组织开展执法业务评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共组织执法业务考评3次。三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探索开展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梳理,帮助企业快速、准确排查风险点,已完成梳理200余项事项。完善信用体系,开展企业信用修复专项行动,为企业开展合规记录审查,全年共协助71家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五)加强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工作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制订《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综合行政执法系统2023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完成全市综合执法系统业务培训班、“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题研讨班等培训,并积极参加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省林业局举办的各类培训15次,实现全市700余名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干部培训全覆盖。二是打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LED屏幕等宣传渠道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依托8090法治宣讲团、城管老娘舅、综合执法岗亭等开展线上线下灵活宣讲,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积极宣传执法典型案例、执法动态、法律法规等,通过公众号发布新领域执典型执法案例20个,积极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三是加强执法经费保障。2023年,新增执法用车1辆,投入执法办案专项经费34.7万元,进一步保障执法案件鉴定、评估、执法文书、专家论证、法律顾问服务等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行政复议诉讼仍处较高发案量。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24件(含结转复议案件11件,诉讼案件1件),其中新立案行政复议案件2件,撤回申请2件。新提起行政诉讼案件10件,撤诉1件,驳回或维持原判8件,审理中1件,无行政败诉案件。同时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做到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

(二)执法办案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全年收到执法监督通知3份,主要是案件办理期限、行政处罚公示不规范、部分县级执法局办理的案件中存在责令内容不明确、事实不清等问题。收件后,我局立即针对监督通知中的问题,组织开展整改,整改结果均按期反馈报告。

三、下步工作

2024年,市综合执法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八八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打造四省边际中心城市,打造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规范公正文明的综合执法铁军。

(一)全力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做好省级试点承接,力争实现“一县一试点”。整合涉企检查计划,制定行政执法全环节指导实施意见,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推进执法效能提升,推动“综合查一次”占比25%以上,实现涉企行政处罚量下降10%以上。高效落实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合作国家试点。

(二)持续迭代城市精细管理。启动《衢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完成政府规章《衢州市停车管理办法》的发布,推进《衢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宣贯等。开展市容整治专项行动,推动大型商超、水亭门等重点区域市容管控常态长效,大气治理、垃圾分类等专业领域执法走深走实。持续推进城市双指数考评,结合城市体检报告,全面梳理城市管理痛点堵点问题。探索餐饮油烟治理新模式。力争承办住建部“一委一办一平台”全国现场会。

(三)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水平。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指引,在全市系统深入开展“扩面提质创优”队伍规范化建设,开展执法队伍业务培训、比武练兵。聚焦重点领域、部门、环节,强化机制建设,落实制度保障。协同5大专业部门,加强燃气、建筑垃圾等重点领域和7个新划转领域监管力度。按照领域划分机关处室牵头落实案件机制,实行督办案件销号管理。

(四)加强队伍综合能力建设。做实“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考核试点”,优化全系统“晾晒比拼”考评。深化“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实行“清单、专班、例会、闭环”四项关键制度,加强督办落实,督进度、督问题、督作风,每月1次专项督查、每季度1次中队规范化督查。开展“七个十”评选,选出60名“最美执法人”和年度“十佳优秀案例”。

附件:2023年衢州市综合执法(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统计表.doc



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26日


附件:

2023年衢州市综合执法(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统计表

填写单位: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 年 1 月 26 日

对象

种类

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合 计

本单位

3590件(3145件为交通违停案件,未在平台)

253件

0

0

0

0

0

0

0

3843(件/次)

全市

85434件(80260件为交通违停案件,未在平台)

456件

2

0

0

0

0

0

0

8.589(万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