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111W/2023-144754 成文日期: 2023-12-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23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衢州市财政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24-01-26 09: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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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衢州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扎实开展各项行政执法工作。现将财政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组织开展财政监督工作。一是开展2023年“财会监督年”活动。年初制定全市“财会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对照《财会监督年活动方案》任务清单逐项抓好落实。二是聚焦营商环境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重点任务,选取重点单位、重点领域开展涉企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农机购置补贴专项等检查。三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组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2022年度以来公务接待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以查促改。进一步规范公务租车费使用管理,组织市级各部门(单位)对2022年以来公务租车费支出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四是以查促管,严肃财经纪律。按照省厅部署,重点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针对2022年以来九大重点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整治工作。构建贯通协调的财会监督机制。加强财政内部的资源整合,注重监督执法机构、会计管理机构以及行业协会联动,强化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协同共治;优化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管协同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推进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重点构建纪财联动、财审联动、上下联动等贯通协同机制。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一是围绕财政监督重点环节,对现有内控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完善。进一步修订完善《衢州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修订完善内部财务风险控制办法、法律风险控制办法等财政内控风险控制专项办法,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防控措施,扎紧扎牢制度篱笆,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部门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二是完善和优化财政监督辅助模式,选择专业水准更高、责任心强的中介机构参与监督检查工作。持续完善全市域巡查机制,有效整合各领域专家力量,发挥合力,促进监督检查工作的提质增效。三是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改革,利用政府采购全过程数据,运用大数据技术,按监管需要对全市政府采购整体情况进行实时分析监控,提升政府采购服务监管治理能力。

三、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检查案件审理机制。强化惩戒问责,加大检查案件处理处罚力度,下达财政处理决定书3个,责令改正通知书13个,监督检查建议书75个。发挥了财政监督在严肃财经纪律、保障重大政策落实等方面的作用。2023年受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9件,作出处理决定6件,撤诉3件,近三分之一的案件,在财政监管部门的主持下,召集各方代表,包括投诉供应商、采购人、代理机构、专家和其他权威机构,通过协调解决,投诉人及时撤回投诉请求。推行早介入、早化解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处理供应商质疑,指导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做好质疑答复工作,通过积极与采购人、供应商的沟通联系,尽可能根据诉源治理的原则尽早化解投诉纠纷。

四、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局门户网站公开财政监管执法开展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检查结果公示信息。作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后,在期限内做好网上公开。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应用执法记录仪和掌上APP执法。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局重大处理决定、处罚决定等进行法制审核,编制并对外公布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

五、应用“互联网+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省厅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和重点监管计划任务,确定我局监管事项清单,大力推进掌上执法。严格履行检查程序,做好查前公示、结果公示。双随机事项覆盖率和掌上执法率均达到100%。

六、持续深化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改革。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报备等业务纳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办理,充分应用数据共享,将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所需材料,通过网络上传,实现审批事项办理“零次跑”,代理记账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有效激活。2023年度依法实施行政许可1件。2023年市本级受理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事项 1家,新增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 1家,准予行政许可1家,许可结果网上公告1家。

衢州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1:2023年衢州市(财政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