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1700/2024-141207 成文日期: 2024-0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23年度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衢州市水利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09: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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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除特别说明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衢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衢州市水利局办公室,电话:0570-801065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衢州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途径,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丰富公开渠道、规范内容形式、突出公开要点,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衢州市水利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大众媒体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市水利发展的各类信息。至2023年底,衢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共622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5条,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开316条,通过媒体发布信息231条,涉及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政公开、重大项目建设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主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一场,面向社会详细解读《衢州市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有关政策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衢州市水利局共处理并办结依申请公开1件,全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认真制定、动态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明确了公开内容、时限、渠道等,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优化再造审核流程,把握关键节点,明确审核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优化提升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功能。将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围绕衢州水利中心工作,持续优化提升水利官微品质和功能开发,策划更多优质选题。针对群众关心的水库项目政策处理和推进,专题开始“一县一库”系列栏目等。二是持续做好市政府网站水利部门信息公开。围绕省市中心工作和信息公开要求,集中做好相关项目推进、人事变动、财务预决算以及水资源公报等重点内容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落实“周检查、月通报、季上报”制度,定期对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规范性、时效性进行跟踪检查,落实即查即改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信息公开专职人员积极参加市政府开展的各项业务培训,增强水利系统信息公开思维和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本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66.39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全面;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2.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对重大水利项目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进度,对新发布的重要水利规划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线上访谈、媒体解读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公开;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形象化、口语化、多元化解读,使群众听得懂、记得牢、用得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