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24-141117 成文日期: 2024-01-18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市府办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衢政办发〔2024〕4号 统一编号: ZJHC01―2024―0003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白蚁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4-01-24 09:4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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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白蚁防治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房屋建筑白蚁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白蚁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31号)、《关于贯彻<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打造“浙里安居”品牌的实施意见>白蚁防治专项行动方案》(浙蚁〔2022〕1号)等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关于进一步加强白蚁防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加快构建我市白蚁防治现代化管理和技术体系,推进全域白蚁治理工作,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导向原则。白蚁防治是防灾减灾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要充分体现公益属性,强化统筹效能,营造全社会参与治理的浓厚氛围,达到最佳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坚持分类施策原则。树立分类管理理念,根据不同的白蚁防治对象、白蚁危害程度、白蚁防治目标进行分类施策和分级管理。

坚持区域控制原则。加强园林绿化、水利工程、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白蚁防治工作,逐步推进农村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积极探索遗产保护区、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和生态敏感区白蚁防治工作。

坚持绿色低碳原则。积极推广监测控制技术为主的环保型白蚁防治新技术,减少化学品使用,实现白蚁防治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聚焦研究解决当前我市白蚁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现白蚁防治全域覆盖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到2025年,各领域环保型新技术应用达到95%以上;全面推进以传统村落、美丽城镇建设为重点的乡村白蚁综合治理,提升农村居住品质。到2026年,实现房屋建筑、园林绿化、水利工程、历史文化遗存、农业农村、资源规划、交通运输等主要白蚁危害领域防治工作的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全域白蚁防治统筹发展。住建部门要做好城市房屋建筑、园林植被、桥梁等的全生命周期白蚁防治工作;水利部门要将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控落实到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日常监管工作中,强化汛期巡查防守,发现险情及时处置;文旅部门要将白蚁防治纳入历史文化遗存的全周期保护中,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历史文化遗存;各乡镇(街道)要在传统村落修缮维护及美丽城镇建设管理工作中全面贯彻白蚁防治管理要求;农业农村、资源规划、交通运输等部门履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白蚁防治工作。各部门要定期开展蚁情蚁害信息排查,精准掌握蚁害动态发展趋势,树立全域防控理念。常态化开展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做到白蚁危害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理。

(二)推进绿色环保新技术全域化应用。推动白蚁防治绿色发展,停止使用药物屏障技术,全面推广应用监测控制技术。到2025年,各领域环保型新技术应用达到95%以上。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将环保型新技术推广应用率纳入到年度目标考核,定期组织对新技术应用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鼓励其他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推广应用,提升白蚁防治的技术水平。

(三)施行全域白蚁防治技术标准。加强白蚁防治行业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推进衢州市地方标准《全域白蚁防治技术规程》(DB 3308/T 137-2023)实施。全面推广“区域控制+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全域白蚁综合治理策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标准解读和宣贯,提升我市从业人员标准化服务能力和企业标准化防治水平。做好全域防控项目的示范引领,打造一批全域白蚁防控示范项目。

(四)加强白蚁防治行业的监督管理。住建部门牵头做好白蚁防治市场监管,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及白蚁防治机构备案制度,严查证书违规挂靠行为,规范白蚁防治工程招标,完善白蚁防治服务合同。加强白蚁防治监测控制装置、药剂、器械等产品监管。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搭建智能管理平台,建立蚁情预警机制,重塑管理流程。开展工程质量第三方评估管理模式探索,建立白蚁防治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评价体系,加强白蚁防治工程质量检查和巡查力度,定期公布白蚁防治工程质量报告,切实推动全域白蚁防治标准落地。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大力引进和培养白蚁防治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开展从业人员知识和技能培训。强化从业人员服务意识,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完善市场化服务体系。要注重干部理论素养提升和履职能力培训。加强专家库队伍建设,建立专业素质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的白蚁防治人才队伍。

(六)打造科普宣传多元化。结合房屋使用安全、历史文化遗存、水利工程等普查工作,充分利用公共媒体传播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建立科普宣传场馆,利用科普场馆、科普宣传册、科普实例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白蚁防治重要性的认识。加大白蚁防治创新研究,融合高校、浙江省白蚁防治中心、白蚁防治机构等各方力量与优势,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实现行业技术的提升和突破。

(七)加强房屋使用安全和白蚁防治协调联动。白蚁危害是房屋使用安全风险的重要隐患因素,要按规定明确建设单位、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对白蚁预防体系完整性及房屋使用安全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住建部门要结合全省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工作,将白蚁危害的日常监测与房屋安全的日常排查有机结合,实现双向联动、互促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域白蚁防控工作领导机制与区域协同联动的综合管理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明确各方工作内容,建立管理责任制,分解落实指标,实现白蚁防治与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改造修缮、日常管理等同步实施,确保全域白蚁防控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二)落实资金保障。将白蚁防治列入公共服务保障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落实保障防治专项资金。对超过防治服务期限的房屋建筑,将白蚁防治工作纳入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中,并鼓励行政主管部门、社区、业委会、物业通过启动物业维修基金、自筹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多种途径筹措资金降低白蚁危害。

(三)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广播等媒介,广泛宣传白蚁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全领域参与的防治浓厚氛围。

本意见自2024年2月26日起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衢政办发〔202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白蚁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