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MB0R57773W/2024-141171 成文日期: 2024-0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23年度
发布机构: 市营商办

2023年度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4 17:3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督查处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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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2023年,市营商办严格按照《条例》《衢州市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要求,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突出公开重点,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完善机制平台建设,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政务公开能力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

一、总体情况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度,市营商办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信息数量535条,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67条,公开的内容包括机构介绍、政策文件、决策公开、人大政协建议提案、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规划计划、部门公示公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类年报等。在政务新媒体方面,市营商办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有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信用衢州” 官方微信公众号。全年微信公众号共编辑发布468篇信息。

同时加大线下信息公开力度,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4小时自助区设置政务公开信息查阅点,向群众提供24小时全天候的政务公开查阅服务。在各办事大厅均配套了相应业务的办事指南,便于办事群众提前了解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开通12345热线咨询服务,保持随时在线,及时为群众解答相关业务的疑惑。

(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情况。2023年市营商办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1件,申请人类别为自然人,市营商办自收到申请之日起,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按时答复,且予以公开信息,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明确综合处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网站、微信的信息更新工作,并加强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及定期更新,防止账号被盗用或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继续做好市营商办政府门户网站页面和微信公众号的运行管理和发布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制定《《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确保信息及时向上传输报送,形成各县(市、区)、各处室信息宣传矩阵,做强做优“衢州营商”微信宣传品牌。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对接市政务公开办,逐项梳理考核项,查漏补缺,将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细做实。积极开展社会评议考核工作,常态化接受社会各界对市营商办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本年度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产生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营商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政策解读是纯文字堆砌式解读,不够直观。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充实,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增加图文解读、音视频解读等多样化政策解读。二是规范做好门户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工作,丰富政务公开信息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度我办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