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衢州市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
衢医保发〔2023〕60号衢州市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实施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