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77B/2024-140848 成文日期: 2024-01-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衢州市统计局关于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08:4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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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统计局的指导下,衢州市统计局认真履行职责,常态化运用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有效提升统计执法水平,现将我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持续发力。一是建立健全协同监督机制。联合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印发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意见,7月,全市统计局系统联合纪委监委对120家规上工业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执法检查,移交市纪委市监委案件线索1件,作出行政处罚4件。二是发布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和实施细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按要求公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和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将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到执法和法制审核岗位,印发《衢州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明确法制审核人员的通知》,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机构和具体审核人员。

(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持续优化。市统计局着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举办全市统计局系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专题培训和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通过排查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提高案卷质量。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实践能力,组织我市统计业务骨干7人次,参加省统计局组织的执法检查工作,通过实践锻炼,提升一线执法能力。组织全局干部参加2023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达100%,法治意识稳固提升。

(三)行政执法成效持续提升。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按照任务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思路,建立闭环落实机制,对全市专项治理行动作出统一部署安排,全面自查党的十九大以来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剖析总结,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2023年,市统计局共执法检查308家,行政处罚11家,其中警告4家,警告并罚款7家,罚款总额为7.8万元。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监管事项入驻率、掌上执法率、事项覆盖率、任务完成率、应用信用规则率等均达100%。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行政执法保障持续完善。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谋划全年统计法治工作,制定2023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3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细化任务指标。根据工作要点,制定对县(市、区)统计法治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项法治工作任务和要求,充分发挥考核激励导向,形成全市统计局系统上下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保障行政执法顺利开展,不断提升依法治统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全市统计局系统现有统计执法人员40名,市统计局15名,县(市、区)统计局共25名。龙游县和开化县执法人员较多,分别有5名,柯城区执法人员较少,仅有3名,其中2名为党组成员,且柯城区统计局辖区检查对象多于其它县(市、区),执法力量与执法任务不匹配,执法行动较难推进。此外,除市统计局1名执法人员专职执法外,其他执法人员均为兼职执法,需兼顾专业统计工作,存在对统计执法业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不全面等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市统计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完善统计管理体制,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提升统计监督质效。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持续“招兵买马”,选优配强队伍,并加大对部门、基层和统计调查对象的培训指导力度,稳定统计队伍,提高统计队伍业务素质。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注重执法过程中向执法检查对象实施精准普法,并利用“衢州统计”微信公众号连续推出统计法治相关知识和以案释法等相关内容,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

 

附件:2023年衢州市统计(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统计表

 

 

衢州市统计局

2024110



附件

2023年衢州市统计(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