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1700/2023-144683 | 成文日期: | 2023-01-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行政执法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
2022年以来,市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水利厅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决策部署,树立法治观念,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手段,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水利执法查处力度,提高水利依法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现将2022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
(一)认真贯彻执法改革。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行政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衢州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监管协同配合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建立“大综合一体化”法制审核指导服务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省、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相关精神,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梳理划转事项,共划转至综合执法行政处罚事项119项。
(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积极完善内部决策制度和行政决策相关程序,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该行业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重大决策事项举行听证会,如涉及法律法规的决策事项严格经过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一是继续全面深入抓好“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根据《衢州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衢州市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衢州市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衢州市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等制度开展执法行动。二是落实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及行政裁决工作流程图制,明确行政裁决的依据、事项、条件等内容。三是增强公众参与,坚持民主、科学决策,完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三)明确重点领域监管督查计划。我局制定了《衢州市水利局2022年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在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管理、河湖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的对象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时间,同时明确责任处室,对考核结果及整改情况负责,做到考核结果公开透明,督查文件下发到位。
(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开展“互联网+监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发布了《衢州市水利局“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和《2022年度衢州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并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公开。每一项双随机抽查工作,直接从抽查工作计划引出。在具体抽查工作当中,按照年度抽查计划,各业务处室及时展开具体抽查工作。抽查时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规定,明确两人以上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及时拍照、记录,检查结果按要求公开。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设置抽查事项数7个,要求抽查事项覆盖率达100%,抽查任务完成率100%,抽查计划公示率100%。完成年度双随机检查事项数30个,覆盖率100%。
(五)加强水域数字化监管。以水域监管“一件事”数字化建设为牵引,聚焦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涉水监管难点,打造“水域监管”应用场景,打通省九龙联动治水平台、基层治理四平台、河长制平台等三大平台,整合环保等治水六大主要部门数据资源,全面归集河长巡河、公众举报、媒体发现、部门自查等各类涉水问题,推动水面保洁问题由水利部门日常巡查单一渠道发现向多渠道发现转变。衢州龙游、常山、开化三个县级水利部门获省试点单位,助推水域监管的发展。
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一)落实各项责任。根据市级“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计划,2021年底,原衢州市水政行政执法队撤销,人员编制划转,全部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转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由衢州市河湖管理中心承担原衢州市水政行政执法队相关工作职责。原执法队五人编制两人转至综合执法局,其余三人转至市河湖管理中心。我局目前行政执法相关处室为规划建设处、衢州市河湖管理中心、衢州市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管理中心、衢州市农村水利管理中心,由处室相关在岗在编人员承担具体行政检查工作。
(二)提升业务水平。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用法培训。同时我局要求所有有资格持证的人员必须取得执法证,上半年已向市司法局报名执法证考试,后续将组织培训相关知识,实现执法人员持证率100%,提升执法队伍专业性。为提升水政执法水平,适应“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要求,组织2022年衢州市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邀请市县综合执法局相关人员共同参加,培训周期为3天,参训人数49人。
三、行政执法案件办理
2022年5月与市公安局联合开展对节约用水的行政检查;9月与市综合执法局开展水工程运行的联合检查;同时结合碍洪排查整治行动目标任务、全年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等重点目标,水利部门将检查重点向管理纵深进行拓展,对省市级重要水域均启动开展水利加综合执法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本年度开展30个事项的行政检查。全年无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件179件,便民服务事项248件,群众满意率100%。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2022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五、行政执法保障工作
行政执法工作年度财政预算11.5万元,包括巡督查经费8万元,执法相关培训经费3.5万元。原执法队配置的执法记录仪、录音电话、录音笔、无人机、执法车辆等调查取证设备已全部转移至河湖管理中心,以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衢州市水利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