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3/2023-141610 | 成文日期: | 2023-09-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财政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 |
发布机构: | 市公积金中心 | ||
目 录
一、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1)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
(二)收入决算表(分单位)..........................................(2)
(三)收入决算表(分科目)..........................................(2)
(四)支出决算表(分单位)..........................................(2)
(五)支出决算表(分科目)..........................................(2)
(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3)
(三)支出结算情况说明.............................(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10)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1)
四、名词解释.......................................(14)
五、附件...........................................(17)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和决定。
2.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开展执行情况检查。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核实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申请,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情况。
4.负责检查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情况。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安全、保值与增值。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和回收。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负责对住房公积金会计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的稽核,并向社会公布财务报告。
7.负责住房公积金补贴的审核,记载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补贴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补贴的提取、使用工作。
8.负责贯彻、实施、宣传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
9.协助查处违反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的行为,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10.完成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和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部门决算包括:市本级决算。
无纳入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995.07万元,支出总计1,995.07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各增加2.41万元,增长0.1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基本支出增加,但项目支出减少,总体金额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67.6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96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79.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88.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9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9.40万元,占66.13%;项目支出675.67万元,占33.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67.66万元,支出总计1,967.66万元,与2021年相比,各增加42.25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由于社保等基数调整有所增加、新增人员经费有所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75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2%,主要原因是年中社保、公积金等基数调整,增加相关费用,另外新增住房公积金座谈会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9.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17%。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2.55万元,下降6.80%。主要原因是:本年社保、公积金支出虽然有所增加,但项目支出压减明显。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9.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49万元,占8.43%;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537.77万元,占91.5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27.85万元,支出决算为1,67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及公积金相关座谈会项目支出。其中: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1.97万元,支出决算为7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社保基数上调。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99万元,支出决算为3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社保基数上调。
2080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61万元,支出决算为2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1名退休干部去世抚恤金。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0.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上调,试用期公务员转正基数上调。
2210302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263.18万元,支出决算为142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编外人员及公积金相关座谈会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9.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3.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5.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46%。与2021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4.8万元,增长133.33%。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全域通”多业务协同——贷款“不见面”为跨年度项目,本年支出项目款的7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288.4万元,占1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0万元,支出决算为2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5%,主要原因是按协议支出为288.4万元。其中:
212080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0万元,支出决算为2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按照协议实际支出金额为288.4万元,略小于预算数。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0.76万元,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制定比较准确,支出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安排相关收支,故无相关数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安排相关收支,故无相关数据;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占100%,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0.06万元,增长8.57%,主要原因是来中心考察参观人次有所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交流合作、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安排,故没有相关数据。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安排,故没有相关数据。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安排,故没有相关数据。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安排,故没有相关数据。主要用于保障核定保留等所需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76万元,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累计41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其他省市公积金中心来访考察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制定比较准确,支出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及外单位来访考察等接待6批次,累计41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00.48万元,支出决算为11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3人,年中追加日常公用经费及公务交通补贴;比2021年度减少4.02万元,下降3.35%,主要原因是本年福利费支出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8.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7.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7.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2.3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3.28%。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车改保留的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359.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公积金“全域通”多业务协同——贷款“不见面”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88.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故未开展绩效自评。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随决算公开2022年度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其中,审计费项目和巨化管理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审计费项目 | |||||||
主管部门 | 502-住房公积金中心(部门) | 预算单位 | 502001-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全年执行数(其他) | 执行率 | ||
(A) | (B) | (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10 | 9.2 | 0 | 92.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及时发现财务业务上的漏洞问题,及时整改,保障财务合规运行 | 通过对市中心及各分中心2021年度财务收支和各分中心、管理部2021年度公积金政策执行及业务合规性进行审计,达到内控制度建设的有效性,财务收支的合规性、财务报表的真实性,确保公积金资金的安全完整。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70.00分) | 数量指标(15.00分) | 被审计机构数 | =8个 | =15个 | 15.00 | 15.00 | ||
质量指标(30.00分) | 监督检查覆盖率 | =100% | =100% | 30.00 | 30.00 | |||
时效指标(25.00分) | 年度完成率 | =100% | =100% | 25.00 | 25.00 | |||
成本指标(0分) | 0 | |||||||
效益指标(25.00分) | 经济效益指标(0分) | 0 | ||||||
社会效益指标(10.00分) | 审计建议采纳率 | =100% | =100% | 10.00 | 10.00 | |||
生态效益指标(0分) | 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15.00分) |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率 | =100% | =100% | 15.00 | 15.00 | |||
满意度指标(5.0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5.00分) | 检查人员被投诉次数 | =0次 | =0次 | 5.00 | 5.00 | ||
总分 | 100 | 100 | ||||||
自评结论 | 优 |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
审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9.2万元,完成预算的9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对市中心及各分中心2021年度财务收支和各分中心、管理部2021年度公积金政策执行及业务合规性进行审计,达到内控制度建设的有效性,财务收支的合规性、财务报表的真实性,确保公积金资金的安全完整。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巨化管理部经费 | |||||||
主管部门 | 502-住房公积金中心(部门) | 预算单位 | 502001-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全年执行数(其他) | 执行率 | ||
(A) | (B) | (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33 | 133 | 132.93 | 0 | 99.95%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巨化管理部年度公积金业务有序开展 | 实现衢化片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使用等业务正常运行。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50.00分) | 数量指标(30.00分) | 项目保障对象人数 | =5人 | =5人 | 30.00 | 30.00 | ||
质量指标(0分) | 0 | |||||||
时效指标(20.00分) | 项目保障年度 | =1年 | =1年 | 20.00 | 20.00 | |||
成本指标(0分) | 0 | |||||||
效益指标(35.00分) | 经济效益指标(0分) | 0 | ||||||
社会效益指标(35.00分) | 项目服务对象 | 保障巨化片区公积金业务正常运行 | 优 | 35.00 | 35.00 | |||
生态效益指标(0分) | 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0分) | 0 | |||||||
满意度指标(15.0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5.00分) | 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98% | 15.00 | 15.00 | ||
总 分 | 100 | 100 | ||||||
自评结论 | 优 |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
巨化管理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3万元,执行数为132.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衢化片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使用等业务正常运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并单独出具评价报告的绩效评价项目;财政评价项目是指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预算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并单独出具评价报告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五、附件
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清单 | ||||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
预算单位 | 项目名称 | 自评结论 | ||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本级) | 计算机维护,光纤、主机托管租金等 | 良 | ||
公积金贷款费用 | 优 | |||
公积金“全域通”多业务协同——贷款“不见面” | 优 | |||
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见面”办理工作规范 | 优 | |||
审计费项目 | 优 | |||
巨化管理部经费 | 优 | |||
住房公积金相关座谈会 | 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