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931/2023-142021 成文日期: 2023-09-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环境管理

衢州市2022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发布日期:2023-09-19 17: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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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要求,现将2022年衢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数据截止至2022年12月底)发布如下:

一、综述

2022年,衢州市以“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对标打造四省边际绿色生态“桥头堡”工作要求,将“无废城市”融入城市管理理念,全面践行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积极推进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推动实现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高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有效保障社会环境安全。

二、固体废物环境现状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利用处置贮存情况

2022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04.27万吨,综合利用量398.83万吨(含上年留存量),处置量3.83万吨,贮存量3.10万吨,综合利用率98.39%。产生量前五位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别是:炉渣、冶炼废渣、粉煤灰、脱硫石膏、污泥等,共计321.36万吨,占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79.49% 。  

(二)工业危险废物

2022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0.28万吨,利用处置量10.47万吨(含上年留存量),贮存量0.15万吨。产生量前五位的工业危险废物分别是:精(蒸)馏残渣、焚烧处置残渣、含有机卤化物废物、其他废物、表面处理废物,合计8.49万吨,占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的82.59%。

(三)医疗废物

2022年疫情防控以来,全市所有集中隔离点和医疗机构收贮点按照一体化统一收运模式,保障涉疫废物得到安全转运和处置。2022年医疗废物(含新冠肺炎相关废物)产生量9542.11吨,处置量9542.11吨,无害化处置率100%。

(四)城市生活垃圾

2022年,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68.71万吨,无害化处理量68.71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三、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情况

(一)涉疫废物安全有效处置

2022年,我市继续做好新冠肺炎涉疫废物收集处置相关工作,建立生态环境部门和集中处置单位、收运单位、应急处置单位“四合一”应急运行办公机制,对涉疫废物收集、暂存、交接、转移、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流程监管,涉疫废物均安全处置。

(二)清废行动持续推进

1.开展重点监管单位专题培训。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多次开展重点单位培训,对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要求、经营单位分级量化评价、重点单位责任落实及固废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专题培训。

2.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评估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分级评定,共计评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07家,以规范化评估倒逼企业提档升级。进一步推进固废数字化管理,重点固废监管单位基本完成视频监控及浙固码安装。

3.依法实施固废许可审批。进一步明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许可、危险废物豁免等办理程序,规范高效办理固废相关事项。2022年以来,共审批固废跨省转移50起,审核通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12项。

(三)推进“无废城市”创建

对照国家及省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更新印发了《衢州市全域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持续推进各类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不断完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基础设施,建成固废相关项目35个,创成“无废城市细胞”143个,柯城区、衢江区、龙游县三个县(市、区)通过2022年度省级“无废城市”建设评估。

四、附属其他内容

1.信息发布城市:衢州市

2.信息发布机构: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3.信息发布日期:二O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4.信息发布周期:每年度一次

5.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6.信息发布媒体: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