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衢州市〈浙江省居住证〉互认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3-09-01 19:5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
分享:

征集公告

结果反馈

征集时间: 2023-09-01 19:53:23 2023-10-07 23:59:59

市公安局起草的《衢州市〈浙江省居住证〉互认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已于2023年4月19日至4月28日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公安局端口全文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现再次将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于2023年10月7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箱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市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处(衢州市柯城区仙霞中路36号四号行政楼503室)。

联系人:张侠,联系电话:3084232,电子邮箱:qzfzbbsc3084232@sina.com。

衢州市司法局

2023年9月1日

衢州市《浙江省居住证》互认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wps

关于《衢州市〈浙江省居住证〉互认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wps


衢州市《浙江省居住证》互认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江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2023-2027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以及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举措,聚焦引人留人,全面推进居住证互通互认,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现决定在衢州市范围内,推行《浙江省居住证》省内互认转换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五届三次全会、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十个桥头堡”、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奋力谱写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衢州华章,积极推动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进一步创新人口管理模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不断提高流动人口同城化待遇,健全完善紧缺优质公共服务流动人口梯度供给制度,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实有人口全覆盖。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浙江省居住证》省内互认转换制度,简化省域内城市间居住证转换手续,健全完善电子居住证智能速办服务机制,实现省域内人口流动便利化,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常住人口待遇同等化,便利人力资源顺畅有序流动,为推进我市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保障。

三、互认内容

1.现有居住证件互认。凡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在符合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即可在衢州市域内的居住地、就业地、就读地的县(市、区)申请居住证互认转换,享受居住证签发地县(市、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同城待遇。

2.居住登记时间累计互认。凡是在浙江省范围内居住登记的人员,累计居住登记满六个月(除《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有特别规定外),符合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即可在衢州市域内的居住地、就业地、就读地的县(市、区)申请办理电子《浙江省居住证》,享受居住证签发地县(市、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同城待遇。

四、互认流程

居住证互认业务以在线“掌上办”“网上办”为主、线下“窗口办”为补充,具体如下:

1.办理渠道。在线办,依托省厅电子居住证平台,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浙警在线”,线上申请办理居住证(即互认)业务;窗口办,新居民可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办理居住证互认转换手续。

2.申领使用。线上,申请人实名认证登陆,在“浙警在线”的“流动人口”专区内,选择申领(即互认)的居住证类型,然后按照系统提示的“告知承诺—在线填表—上传材料—确认提交”流程,在线办理;线下,申请人可到居住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和居住、就业或就读证明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初审通过后,登录居住证管理系统,受理居住证互认申请,经系统审核审批居住证互认信息后,签发电子《浙江省居住证》。

居住证互认转换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互认签发,电子证照数据推送至省大数据平台;提供短信定制化服务,同步免费推送电子居住证办结通知。针对不符合互认条件的,无论线上或线下均必须一次性告知理由。

五、工作步骤

1.组织准备阶段(2023年8月31日前)。开展工作对接和调研,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落实责任领导与责任人,确保互认工作有序推进;厘清任务清单、梳理政策底情、查明保障资源与实际需求。起草实施方案报政府发文。

2.实施推广阶段(2023年9月30日前)。对接科技公司,升级管理系统,做好配套建设,完成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设备采购和开展宣传推介,正式启动居住证互认转换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受理居住证互认申请申领和审核审批等事项办理。

3.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1月30日前)。收集工作中的特色亮点,提炼总结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部署。开展居住证互认工作,是进一步扩大公共服务和便民利民覆盖面的有效举措,是满足流动人口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是事关流动人口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浙江省居住证》互认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研究工作方案,专题组织部署,积极推行实施。

2.落实保障,强化业务培训。居住证互认是顺应数字化改革工作的创新实践,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打破全省居住证管理系统的壁垒。各级各部门要多途径多方式组织开展居住证互认业务培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确保居住证互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注重实效,强化对接沟通。为顺利推进居住证互认工作,市公安局要加强与省公安厅和市级各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短板,要及时梳理汇总,组织开展部门会商,提出整改措施和工作意见,充分发挥联动合力,提升工作效能。

4.广泛宣传,强化总结提炼。为更好地让居住证互认工作惠及民生,使更多流动人口享受改革红利,各级各部门要全方位、多渠道、大范围宣传居住证互认工作,提升社会群众知晓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边实践边总结,不断挖掘和提炼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事例,增强改革生命力。

附件:《浙江省居住证》互认转换申请表

附件:

《浙江省居住证》互认转换申请表

申请编号:

公民身份号码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常住户口省县

省   县

详细地址

现居住住址

互认类型

£ 现有证件互认£居住登记时间互认

证明材料

合法稳定就业

合法稳定住所

连续就读

£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农业承包

合同

□参加社会保险

□持有工商执照

□其他

□自购

房屋

□单位

内部

宿舍

居住出租房屋

□其他

□小学学籍证明

□中学学籍证明

□中高等职业学

校学籍证明

□普通高等学校

学籍证明

□办理出租登记

□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签订租赁合同□符合安全条件

□依法缴纳税费□其他

重要提示

居住证互认转换完成后,申请人以前所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自动注销,只保留转换后签发的电子《浙江省居住证》。

申请人

声  明

本申请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审核部门

意    见

受理人意见:                                      年   月   日

审核人意见:                                      年   月   日

审批人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申请表应当随同居住证互认时的证明材料,一人一档,长期妥善保管。


关于《衢州市〈浙江省居住证〉互认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基本情况

推进新型居住证制度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江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2023-2027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等文件,先后提出了“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建立健全新型居住证办理与转换制度”“探索开展居住证跨区互认转换制度”等工作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意愿越来越强烈,在基本公共服务尚不能实现全覆盖的情况下,实施居住证互认制度改革是当前符合我市实际的一种有益探索。

二、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从全省的情况来看。开展“电子居住证+互认转换”改革,是近年来我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2021年,绍兴市上虞区作为浙江居住证互认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完成《浙江省居住证》互认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全省开展省内居住证互认的情况是:绍兴、温州、舟山是全域开通。宁波、金华、丽水、台州和我市常山均开展了省内互认试点。其中,金华、丽水、台州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准备今年全域开通互认。

(二)从我市的情况来看。一是人民群众有需求。截止2023年6月30日,我市在册登记流动人口36.1万人,其中已申领居住证的在册流动人口有7万余人。2022年全市共发放电子居住证7288张,今年又有3680人申领了居住证,群众对居住证的需求仍较大。二是社会发展有需要。2018年底,全市户籍人口为257.88万人,至2022年底为255.03万人,户籍人口连续四年出现负增长。通过完善居住证制度,发挥“以证吸人”作用,可以为我市争取更多的所需人才和劳动力。三是互认工作有基础。2022年我市在常山县开展了居住证互认转换改革试点,从去年9月1日改革工作正式启动以来,截止今年6月30日,常山县共办理电子居住证856人,与上一年同比增加631人,其中通过互认转换申领居住证15人。试点中,常山县教育、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供给充足,满足了有需求群体的合法利益诉求,为全市全面推开居住证互认转换工作提供了经验。

三、互认的主要内容

1.现有居住证件互认。凡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在符合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即可在衢州市域内的居住地、就业地、就读地的县(市、区)申请居住证互认转换,享受居住证签发地县(市、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同城待遇。

2.居住登记时间累计互认。凡是在浙江省范围内居住登记的人员,累计居住登记满六个月(除《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有特别规定外),符合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即可在衢州市域内的居住地、就业地、就读地的县(市、区)申请办理电子《浙江省居住证》,享受居住证签发地县(市、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同城待遇。

四、起草过程

在方案起草过程中,我们得到省公安厅业务部门的积极指导。为了使方案更严谨,更符合衢州实际,我们会同人才办、教育、住建、人社、医保、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商讨可行性,到基层走访调研,探讨需求和操作办法等,了解群众所需。同时,我们还向绍兴、温州、金华等前期已开展该项改革工作的兄弟地区请教,充分吸收他们的改革经验。现方案经多次修改完善后,已形成送审稿。

方案起草完成后,我们通过线上、线下两种途径,多次向市级相关部门、企业、用工单位、社区以及辖区群众征求意见。在柯城区、衢江区分别召开专题座谈会,充分听取社区、企业、流动人口代表和热心群众的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13条,采纳12条。在征求意见稿的讨论修改过程中,各相关部门普遍认为《方案》符合我市经济发展现状与需求,有必要尽快制定出台。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相关要求,我们组织召开了由相关部门、相关警种参加的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座谈会,评估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并经市委政法委同意,取得了《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文书》。

五、集体讨论情况

2023年8月23日,《衢州市<浙江省居住证>互认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送审稿)提交市公安局集体讨论并原则通过。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建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对《衢州市<浙江省居住证>互认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送审稿)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发文向社会公布实施。

         市公安局起草的《衢州市〈浙江省居住证〉互认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由我局代市政府于2023年9月1日至10月7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期满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衢州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