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8164/2023-140836 | 成文日期: | 2023-07-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文件编号: | 衢住建函〔2023〕103号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张卫平委员:
你在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实施“培大育强”工程 增强衢州建筑业规模的建议》的提案(第216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围绕加快建筑业发展目标,在建筑市场优化、政策优化、金融支持、人才引育等方面,多举措培育企业做大做强。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优化招标市场,做好企业业务增量
1.修改完善《衢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为进一步适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部署和新要求,建立与衢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框架和运行机制,市监管办会同市住建局、市营商办在原《衢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于2023年1月份启动了《衢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修订工作。《实施细则》参照《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建〔2022〕16 号),结合我市实际,评价指标分通用指标和专用指标。通用指标主要侧重于识别、分析、判断市场主体履行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状况的意愿和能力;专用指标主要侧重于建筑施工企业的从业行为是否符合建筑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规范等要求。二是多措并举,提高省级信用分值。从企业荣誉、创优夺杯、科技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强创优夺杯宣贯培训,支持企业创建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等,提高我市企业省信用评价分值。
2.降低准入门槛。2021年3月,市监管办出台了《衢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条件设置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不得抬高投标门槛,即按照完成工程所需的最低资质(资格)条件设置投标人资质(资格)等级要求,不得将业绩作为必要合格条件;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不得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合同履行无关。为切实提升本地企业参与投标几率,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2023年4月份出台了《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指导意见(试行)》,对资信标设置和技术标设置进行了明确,其中资信标最高分值为14分,要求根据投资额分档分类设置,技术标除特殊项目可以采用打分制外,一般采用通过制,技术标分值一般不超资信标分值,同步限制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防止评标专家主导项目招标结果。另外,对评标流程进行优化,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一步鼓励本地企业参与投标。
3.开展联合体投标和工程总承包工作。在重大项目联合会商和招标文件的备案审查中,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均鼓励招标人采取联合体投标,尤其是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除多资质要求必须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其它非必须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也引导招标人尽可能采用联合体方式,让我市更多的建筑企业借助外地大企业之力,提升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实现转型升级。
(二)完善落实相关政策,加大本地建筑业企业支持力度
落实建筑企业及劳务公司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一是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附件二第1条有关规定,提供建筑及劳务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二是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提供劳务服务的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关于对本土建筑业进行金融帮扶方面
近年来,市金融办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充分发挥金融与财政协同作用,强化政策组合拳效应,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资金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优化信贷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升服务质效。去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精神,聚焦企业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先后出台、实施金融支持复工复产“金八条”、支持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18条”、金融助企纾困“20条”、贯彻落实国务院、浙江省扎实稳住经济“40条”等四轮稳经济金融政策,加强对重要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民生项目金融要素保障。实施重大建设项目“一项目一方案”服务,加大在建项目信贷支持。截至2023年4月末,建筑业贷款余额88.07亿元,同比增长38.44%。
(四)开展人才引育工作
近期,市人力社保局和市住建局联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为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业绩较好的人员,开通自评分申报渠道;优化调整评价标准中论文和专利的赋分权重,降低了论文、专利的评分值,加重业绩、能力的考量;实施技能人才和专技人才贯通政策,打通两类人才互通渠道,这些举措对进一步畅通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具有积极作用。
二、下步工作
1.市监管办会同市住建局将尽快落实《衢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同时进一步督促相应文件的落实,在具体项目招标文件的备案中把好关,进一步推动本地建筑企业做大做强。
2.税务部门将立足工作职能,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相关情况,争取国家的政策支持,如有新的税费优惠政策出台,积极贯彻落实。
3.市金融办将会同市人行、银保监局、衢控集团加强对建筑业的融资扶持和指导,积极搭建银企沟通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建筑业贷款投放力度,扩大建筑业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规模。落实落细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费用补贴和风险补偿机制,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建筑业的支持。
4.市住建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将进一步开展调研,研究制定更符合建设工程专技人才发展规律,激发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自我提升积极性的职称政策。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加快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争当“两个先行”示范窗口、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衢州实践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