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鼓励无偿献血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衢州市鼓励无偿献血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进一步关爱献血者,更好地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社会氛围,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在衢州市域范围内参与无偿献血活动的献血者,可按规定享受无偿献血意外险保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二、荣获《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献血者,在衢州市域范围内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和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时,可按规定凭居民服务“一卡通”享受景区门票、门诊诊查费和城市公交车票直免。(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人力社保局、衢通集团、市文旅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纳入衢州统计名库的《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获得者,可按规定享受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共收费停车场及城市收费道路停车优惠。(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城投集团、市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纳入衢州统计名库的《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获得者,在本市域范围内可按规定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公积金中心、市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纳入衢州统计名库的《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获得者,符合本市域范围内公租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享受配租及租金9折优惠。(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纳入衢州统计名库的《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获得者,经评估本人及其配偶符合入住本市域范围内公办养老机构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住并享受床位费8.5折优惠。(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荣获《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非衢籍献血者,其子女在衢州市域范围内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根据衢州市居住证积分规则,可提供入学便利。(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八、荣获“衢州市无偿献血香樟奖”的献血者,可按规定享受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本政策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卫健委联合相关部门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