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154A/2023-140631 | 成文日期: | 2023-08-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 ||
吴逸芸委员:
你在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建议增加全市低收入农户增收的建议》的提案(第172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始终锚定“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战略定位,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加快“扩中”“提低”进程,以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为重点,深入实施“扶持产业、促进就业、完善政策、结对帮促”等帮扶措施,有效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路径,进一步激发低收入农户“造血”功能。2018年至2022年,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0535元增加至18402元,收入水平占全省平均水平由95.0%提高至97.4%,增速均保持全省前三。
(一)聚焦就业创业,促进工资性收入增长
1.持续开发公益性岗位。我市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今年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5000个以上,在遵循“科学设置、适度控制、动态监管”原则基础上,鼓励各地探索实行“一岗多人”模式。对全市低收入农户就业需求开展摸排,确保有就业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应就尽就”,今年1-6月,全市共开发公益性岗位4770个,共计发放工资1594.13万元。其中,全市低收入农户从事公益性岗位4487个、占比94.07%。
2.推动来料加工产业发展。我市已出台《衢州市新时代来料加工共富产业发展“六百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大力实施来料加工“共富工坊”建设工程,提供来料加工就业者一体化服务,不断推动来料加工迭代升级。今年1-6月,全市来料加工固定从业人员8.2万人,累计发放加工费9亿元,同比增长48%。同时,鼓励引导低收入农户从事来料加工,部分县(市、区)已在金融信贷、生产要素、资金补助等方面对参与来料加工的低收入农户加大扶持力度,如开化对低收入农户从事来料加工业给予实际收入总额20%的补助,每户补助最高可达5000元/年。
3.加大农民培训力度。我市深入贯彻乡村人才振兴战略部署,协助筹建四省边际(衢州)共富学院,参与制订共富学院“七统一”指导意见、专业教学基地管理办法、绩效评估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扎实推进新农人、新工匠培养培育工作,2022年全市举办农村实用人才和高素质农民培训435期,培训农民20841人次,评定乡村工匠623名,其中一星级262人,二星级224人,三星级90人,四星级27人,五星级20人,持续擦亮我市农民素质工程“金名片”。
(二)聚焦产业发展,促进经营性收入增长
1.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我市计划在诗画风光带沿线确定12个村开展庭院经济试点,鼓励引导低收入农户出租或利用闲置庭院,促进就地就近就业,目前柯城“共富庭院花园”项目、常山“低收入农户‘共富果园’·庭院一棵树”项目、开化“万家庭院奔共富”项目均已顺利开展且成效显著,如柯城石室乡响春底村已种植花圃4578平方米,可带动23户农户年均增收近6000元;开化金星村等8个村已种植花草植物群落9556平方米、甜柿甜枣350亩,可带动农户年均增收1000元以上。
2.强化主导产业联农带农。我市持续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提升、农民合作社提升壮大行动,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作用,如柯城安排浙江早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40余家农业企业与低收入农户结对,以代养代种、提供就业岗位、收益分红等模式拓宽增收渠道,目前已带动251户低收入农户增收,预计促进每户每年增收3000元以上;江山发展特色“菜单式”产业项目,对低收入农户从事蜂产养殖(300元/箱)、茶叶种植(500元/亩)等特色农业项目给予资金补助,每户每年最高补助5000元,截至目前已发放补助2.24万元。
3.深入推进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和农房盘活利用。通过村集体统一流转、农民入股、委托村集体代耕代种、确权不确地等方式推进土地集中连片流转,以土地租金、分红等形式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今年以来,全市已承包地流转面积86.5万亩,土地规模经营比例达到63.4%。同时,鼓励村集体集中盘活闲置宅基地、合法闲置农房、“一户多宅”以及原供销社、粮站、学校、卫生院、乡政府等办公、业务用房,用于提供乡村休闲旅游等产业发展。今年以来,全市新增盘活利用闲置农房1462宗,累计盘活利用农房9056宗。
4.开展“光伏小康”收益分红。我市6个县(市、区)均被列为全省光伏小康工程项目实施县,目前均已投资建设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和屋顶光伏电站,收益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经济发展、低收入农户救助慰问等,通过收益分红模式,有效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低收入农户稳步增收。今年以来,柯城171个“光伏强村”受益村已完成5-10%光伏收益分红,人均增收500元;衢江已向全区低收入农户发放光伏收益分红550万元,带动低收入农户人均增收385元,较去年增长10%。
(三)聚焦惠农政策,促进转移性收入增长
1.完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我市已于2022年11月出台《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的通知》(衢政发〔2022〕18号),明确低保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脱钩,建立完善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低保标准增幅不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今年来,我市已完成低保调标工作,经市政府同意,自6月1日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由1035元/月·人调整至1100元/月·人,人均增加65元,较2022年增幅达6.3%。截至今年6月,全市已为53593名在册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救助金2.76亿元。
2.持续提升救助标准。我市民政部门积极探索调整低边家庭认定条件,推动各县(市、区)将低边家庭人均月收入认定标准放宽至低保标准的2倍(最高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各县(市、区)已结合实际情况稳步放宽低边对象认定准入门槛。同时,我市进一步突破户籍地限制,将因重大疾病、火灾或其他突发意外情况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本地户籍及外来流动人口“一体纳入”临时救助范围,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各类临时救助273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81.5万元(其中农村对象264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56.2万元)。
3.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我市全面落实省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要求,持续巩固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困难群众参保率100%,截至今年5月,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为88%,位居全省第3位。为进一步防范大病返贫风险,我市现已出台《关于完善分级诊疗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明确对特困人员、低保人员、低边人员等医疗救助对象,从7月1日起,取消大病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夯实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强化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入库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在经医保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通过数据共享,由民政、农业农村、工会、残联、妇联、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部门和组织进行梯次化解。同时,为提高困难群众的综合保障率,市医保局已与财政、红十字会等部门协作,建立并充实医保暖心无忧基金,出台相应管理办法。
4.部门联动形成兜底保障网。针对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就学问题,全面开展雨露计划,给予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每生每学年就学补助3000元,今年以来,全市累计资助865人262.2万元。持续推进惠衢保参保力度,目前困难群众惠及面远高于一般参保人员,对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作用明显,2022年共为3851名群众报销医疗费用1.67亿元。全面落实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全市共为7.2万低收入农户参保,共计保费1516.08万元。
(四)聚焦结对帮扶,促进全方位增收
1.优化帮扶力量。我市持续深化以“一县一团、一村一组、一户一策”为机制的新型帮共同体建设,全市6个帮扶团组与6个县结对,省市县三级帮扶单位与402个省级重点帮促村、120个市级重点帮促村逐村结对,16724名干部与48273户低收入农户逐户结对,形成县村户一体帮扶新格局。2022年,各级帮扶单位落实结对帮扶资金2.7亿元。
2.招引“飞地产业”。依托山海协作帮扶,我市利用各“飞入”单位在技术、管理、地域、消费水平等方面的优势为各县(市、区)村集体经济创收。2022年,我市与省内发达地区共建“产业飞地”6个、“科创飞地”3个、“消薄飞地”6个,其中“产业飞地”已入园项目19个,投入项目建设资金28.17亿元,“科创飞地”已入驻项目150个,“消薄飞地”已累计实现返利1.24亿元,惠及589个入股村。
3.创新帮扶举措。针对未纳入低收入农户的困难家庭,我市开展专项调查,积极动员组团联村帮扶团组、省市县三级农村工作指导员、村第一书记等结对帮扶单位和干部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包村包户”活动,今年6月底,已帮助282户困难家庭申请低收入农户认定,其中134户已经认定低收入农户并纳入救助范围,同时,积极开展多维帮扶举措,共计帮扶328人,筹集帮扶资金23.96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低收入群体作为促进共同富裕的重点帮扶保障人群,不断拓宽新渠道、挖掘新潜力、培育新动能,加快我市低收入农户同步实现现代化进程,为高质量建设发展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力量。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加快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争当“两个先行”示范窗口、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衢州实践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