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MB1848679K/2023-140370 成文日期: 2023-07-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25 10:3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字体:[ ]
分享:

毛剑霞代表:

你在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提高中医非药物治疗报销比例的建议》的建议(第111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为中华民族繁衍生息作出了巨大贡献,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市也将中医扶持作为重要工作加以推进落实,中医药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一、医保已经落地的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的相关措施

为加强衢州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尤其是去年中药饮片顺加政策出台后,我局主动作为,通过一系列医保支持政策及对应措施,有效助力医疗机构中医药工作的健康发展,主要措施如下:

(一)加强住院医保支付方式中医倾斜激励工作

在住院DRGs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通过设置中医倾斜系数和保留中医住院病组点数,对中医进行倾斜激励。一是设置中医倾斜系数。对中医医疗机构中治率高的病组给予激励,科学设置倾斜条件、倾斜范围、倾斜标准。我们统计,2022年DRGs结算中,全市中医倾斜系数因素致医保基金共支付917.34万元。二是保留中医住院病组点数。在2022年的DRGs管理中,对中医住院病历实行原有的标准,对中医相关病组的基准点数和成本系数不做调整,确保在住院中医保支付不因中药饮片价格调整而下降,该举措能够全额化解医疗机构因中药饮片顺加政策带来的住院收入缺口。

(二)开展中医门诊基金总额预算管理

制定出台《衢州市医疗保障局 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医门诊基金总额预算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衢医保联发〔2022〕11号),建立中医门诊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制度,有效解决执行中药饮片顺加政策带来的中医药门诊收入缺口,起到兜底性作用。主要做法是根据前三年历史数据,按照一定比例增长,对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设置中医门诊基金预算总额。年末根据当年门诊基金结算情况,根据实际发生的基金支出总额,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结余留用分担。同时,中医门诊基金总额预算根据中医门诊的就诊人数、就诊人次的下降比例,对预算总额进行动态调整。

(三)调整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制定出台《衢州市医疗保障局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衢医保联发〔2022〕9号),从2022年6月1日起,我市对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140项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统一以省定标准作为我市的标准。

(四)严格执行中医门诊辨证论治费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

从2022年1月起,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国医名师、省级名中医收费标准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50元,主任中医师、副主任中医师、其他中医师普通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收费标准分别为20元、15元、10元。中医门诊辨证论治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其他部门的扶持政策

(一)财政政策支持情况

一是支持我市中医医院能力提升。重点支持衢州市中医医院做大做强,全面推动与浙江中医药大学全面合作,落实诊疗技术和规范、科研项目和培训等合作事宜。2022年预算安排4250万元用于保障中医医院日常开展院校合作、中医治未病、杨继洲针灸传承发展等相关工作,并投入1000万元专项用于中医学科综合能力提升。

二是支持我市中医诊疗服务发展。市财政对市直各公立医院中医药发展建立专项补助机制,自2020年9月1日起,按每张中医处方5元、中医病区或病床每住院日10元标准给予专项补助。2022年预算安排418.13万元作为促进中医药发展专项补助经费。

三、正在开展的倾斜政策

2023年1月,市政府出台《关于印发衢州市建设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23〕2号)文件,进一步打造我市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中医药治理体系、服务体系、人才体系、产业体系和保障机制。文件也提出支持和鼓励中医医疗机构提供针灸等非药物治疗服务,适当提高针灸等中医门诊非药物诊疗项目的报销政策。目前,该政策已经医保、财政、卫健联合发文,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当前,市卫健委已经在牵头研究如何加快推进杨继洲针灸传承创新与产业化发展的系列政策,将从环境、产业、人才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扶持。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加快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争当“两个先行”示范窗口、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衢州实践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20日

(联系人:黄晓勇,联系电话:0570-3079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