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4538/2023-140345 | 成文日期: | 2023-07-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 | ||
衢智委函〔2023〕9号
华国民代表:
你在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解决白云街道新增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建议(第070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情况背景
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是和社区工作的重要保障,对提高社区服务,推动社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智慧新城管委会对该问题高度重视,并一直不遗余力关注、支持社区的发展。
关于提案建议将悦溪社区辖区兰馨苑小区、灵溪社区辖区翡翠湾小区西面公园(智慧大道东侧),鹿鸣公园(衢州公馆西侧),市民公园(城市展览馆南侧)内公厕规划成社区办公及配套服务设施用房事项,经研究,该举措涉及民生实事及群众需求问题,需要统筹考虑、全面谋划。同时,涉及住建、资规、交通等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通力协作,同步开展建设、规划等配套工作。
二、进展情况
经现场踏勘,以上三个公厕均位于公园绿地内,作为项目配建公厕用于保障游园或周边市民使用,若取消或改建则会给周边居民及游客造成一定影响。且几处公厕作为绿化养护、卫生保洁管理用房,若改为社区办公用房将不利于后期管理。
同时,以上公厕均位于公园绿地内部,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此三个区域规划用途为公园与绿地,其配套用房是作为公园管理用房使用,与社区办公用房规划用途有冲突。且现状交通组织也无法满足正常的办公使用,故不建议将公厕改建为社区办公用房。
三、下一步工作
(一)灵溪社区办公用房。灵溪社区原社区办公用房被调剂为衢州市教工幼儿园双岭分园使用,经对接,目前该园已停止招生,后续可收回作为灵溪社区办公用房使用。
(二)悦溪社区办公用房。考虑悦溪社区长期租用周围小区房产作为办公用房,且辖区内暂无空间用于新建办公用房。后续视实际情况,由柯城区政府、智慧新城管委会等共同协商租金补助及房产收购事宜。
(三)阳光社区、玉龙社区办公用房。随着“三中心”(数字经济产业园)即将建成使用,智慧新城管委会将搬迁至“三中心”办公,原管委会办公用房(九华北大道333号)可调剂给白云街道办事处使用。考虑阳光社区和玉龙社区辖区范围相邻,原白云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白云中大道30号)可由街道统筹作为阳光社区和玉龙社区办公用房使用。
下一步,兰园、云澜府、智兴家园等新建住宅小区均配套建设社区用房,可逐步解决社区办公用房问题。智慧新城管委会将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解决好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做好社区服务工作。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加快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争当“两个先行”示范窗口、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衢州实践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14日
(联系人:姜君,联系电话:15067008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