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1032/2022-137082 成文日期: 2022-09-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 衢州市民政局

衢州市民政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12 16: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法规与审批服务处)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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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丽代表:

你在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村级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的建议(第239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统计,衢州市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达57.9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5.44%,老龄化率位列浙江省第一。近年来,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形势带来的挑战,衢州市委、市政府把养老服务作为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至今已连续十年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特别是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一直是我们的工作重点,通过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敬老院改造提升、推进医养结合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不断强化乡镇敬老院服务能力。为提升敬老院兜底保障能力和提升照护能力,从2020年起着手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撤并、整合、新改扩建等方式对现有敬老院进行统筹规划,保留的敬老院量不超过乡镇(街道)总数的一半,并按照国家二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进行改造提升,床位总量适应政府兜底养老保障需求,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如衢江区对辖区内 19家敬老院进行整合规划,撤并了存在小而散、功能设施不齐全等问题的敬老院9家;江山市近三年先后对峡口镇、石门镇、坛石镇敬老院进行了改造提升,另有贺村镇、上余镇、新塘边镇敬老院计划于2022年10月底前开工建设。

二、不断优化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全市建有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046个,服务覆盖面达70.6%,在此基础上,2018年起,针对中短期托养服务欠缺、喘息服务滞后等短板,着手推进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中短期托养、家庭支持等服务,部分乡镇还将服务内容扩展至心理慰藉和康复辅具器具租赁服务。目前,全市已建成83个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实现全覆盖。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运营。2019年起,建成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部委托养老服务专业机构运营,我们先后引进了杭州钱江、上海海阳、杭州巾帼西丽等专业服务机构承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上门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心理慰藉等。同时培育了衢州逸和源、衢州天颐、衢江大健康、龙游幸福堂、开化泰寿等本地专业服务组织,推进连锁化运营管理,如衢州逸和源恰东篱堂承接12个点,开化泰寿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承接了5个点。多形式开展助餐、配送餐服务。为保障居家老年人,特别是高龄、孤寡、空巢等特殊老年群体的就餐需求,各地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开办老年食堂、建设中央厨房、依托养老服务机构配送餐、委托社会餐饮企业配送餐、邻里助餐、互联网+助餐等方式,为辖区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送餐上门等服务,解决居家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如柯城区航埠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21年度就餐人次数达到5905人次;龙游县湖镇镇敬老院配送19个村平均每餐350来份;江山市探索出“3+N”建设模式,构建“中心厨房+N个配送点”模式,同时建立了居家养老“共享食堂”“1314”工作体系,已运营88个,在建50个,待建105个,日用餐人次达1万人。目前,全市已建成老年食堂290个(含中心食堂100个),助餐点287个。

三、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制度。建立关爱服务制度。2019年以来,各地分别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基础台账、落实赡养义务人主体责任、优化农民工回乡创业就业环境、完善社会救助、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等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同年各地启动农村留守老人摸底排查工作,并录入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保障老人合法权益。《衢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中明确村(居)委会应当教育和引导村(居)民依法履行赡养和扶养义务,调解养老纠纷;定期探访高龄、独居、特殊困难等居家老年人,掌握老年人生活基本情况,帮助解决问题。如常山县在全国首发“常山孝老标准”,倡导子女赡养老人每人每年不低于3600元(含现金和物资,不含医疗费用),经济收入较低的家庭,不低于1800元;倡导子女每半月看望老人或每周联络老人不少于1次,并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体积极宣传“常山孝老标准”,并受到王文序副省长批示肯定,2021年10月,在全国新时代第三届“寿星”健康长寿经验交流会上发典型发言。

四、不断完善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低保家庭中60 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根据能力评估结果分类给予每月500元、250元、125元的养老服务补贴。落实特困供养制度。对于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人,可以纳入特困供养,按照不低于上年当地城镇人均消费支出的50%确定供养标准,其中龙游县为1345元/月,柯城区为1208元/月,其他县(市、区)为1183元/月。落实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推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稳步提高低保标准,对低保家庭中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按照最新低保标准全额发放。提高高龄补贴标准。除给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年满80周岁老年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高龄补贴之外,我市各县(市、区)将百岁老人的长寿保健补助金提高到1000元/月(其中江山市为1200元/月)。衢江、龙游、常山对90周岁以上100周岁以下老人给予100元/月高龄补贴;江山实行分档补助,对90—93周岁老人给予60元/月,对94—98周岁老人给予150元/月,对99周岁及以上老人给予1200元/月。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努力打造具有衢州特色、符合山区实际的养老模式。着力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建立农村老年人需求评估机制,开展“老年人精准画像”,梳理养老服务需求清单,从“需求端”发力,“人在哪里”服务跟进到“那里”,有针对性配建设施、开展服务,努力构建“床边有照护、身边有服务、家边有驿站”服务体系。着力办好一批民生实事项目,切实解决农村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助餐、探访、适老化改造、数字赋能四大服务。着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探索生活自助、照料互助、建设运营资助等农村养老“三助”模式,努力让每位衢州老年人都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长寿生活。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民政局

2022年9月8日

(联系人:林丽芬,联系电话:3077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