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3136197287/2023-140023 | 成文日期: | 2023-07-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姚文湧委员、蓝建龙委员、郑亚君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双减”背景下进一步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和服务的建议》提案(第101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市场持续升温,存在着低小散机构整顿监管难等现实问题,已经引起了各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此,我市科技、文旅、体育、教育、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着力针对提案反映问题进行规范和提升。
市科技部门出台《衢州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开展联合检查50余次。目前,全市共有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43家,已审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29家,审批率67.44%。今年4月全市科技类培训机构均签订《衢州市校外培训机构整改承诺书》,进一步推动审批和全流程监管事项。除一家机构因技术原因未纳入国家监管平台,其余机构全部纳管,平台纳管率97.67%;机构开立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比例58.13%,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培训机构收费专用账户;机构开通支付比例55.81%,实行“一课一销”。市科技部门将加快机构审批,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资金监管,督促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对培训的信息、师资、课程、收费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市文旅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业务手册(2022年版)》规定,严把市场准入关。持续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底数摸排,重点针对机构证照、预收费超限、监管帐户开设、预收费纳管等内容,加快培训机构预收费规范化的进度。推动注销一批低小散、难以整改到位的机构,争取三年过渡期形成规范化的校外培训市场。截至6月底,已基本完成机构入驻“浙里艺培”和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平台实施监管,后续将尽快推进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的开通,实现一课一销。
市体育部门克服“点多面广、事多人少、权小责大”矛盾困难,出台《衢州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全市存量培训机构从原先的230家压减至165家,截至 2023 年6月30日,已审批52家,完成审批进度30.6%。存量的165家机构已按照要求开设了风险保证金或监管账户,已在“浙里体培”监管平台注册纳管132家,注册纳管率77.6%。并将持续配合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持续推进培训机构整治规范。
市教育部门发挥校外培训治理牵引作用,出台《衢州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办法》等30余个文件,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摸排10余次,对全市541家机构实行红、黄、绿三色资金管理,对预收费金额较大的机构实施动态预警。联合市文旅、体育、科技三部门出台非学科类机构准入指引和审批工作指引,推进非学科类机构审批,督促机构依法依规办学。下一阶段,教育部门将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压实主管部门职责,加大对机构从业人员、预收资金、培训内容等的检查力度。推进机构全国平台纳管和全流程监管,全面落实预收费“专户管理”“一课一消”等要求,确保收费资金管理更加规范。
市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市教育部门制定出台《衢州市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与市科技、文旅和体育等部门召开8次校外培训执法定期会商会议,实现“一次检查、全面诊断、集中治理、一次到位”。“双减”以来,共组织开展各类执法培训25次,培训人员4835人次。目前,协助主管部门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一件事”平台核实处置各类举报投诉1079件。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加强部门配合联动,织密起校外培训齐抓共管“一体化”监管执法格局。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规范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市市场监管部门与市教育局、民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做好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登工作的通知》,全市249家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全部按时完成转登。后续着重做好“三加强”监管:一是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监管。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不在主流媒体、公共场所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二是加强培训合同规范管理。协同教育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培训机构开展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三是加强培训机构收费及虚假宣传监管。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不明码标价、收费公示不规范等乱收费行为进行监管。
感谢你们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们继续为加快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争当“两个先行”示范窗口、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衢州实践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