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加快打造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和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衢政发〔2023〕12号)

发布日期:2023-06-29 14:5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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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促进我市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衢州实践,加快打造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和共同富裕示范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两个先行”战略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以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为主线,积极拓展符合山区和省际地区发展特征的就业创业发展新路径,协同促进就业和创业相结合、区域发展和人的发展相协调,构建更高水平“人人有事做,家家有收入”格局,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和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就业优先。将高质量就业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注重与发展规划、产业目标衔接配套,注重宏观政策和就业政策协调联动。坚持创业带动。把创业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支撑,全面优化创业环境,提升平台载体,统筹推进自主创业和合作创业,激发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坚持产业为基。把产业发展作为促进就业创业的基础,全面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在持续扩大产业规模中创造更多创业机会和就业岗位。坚持以人为本。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事业留人、待遇留人、生活留人,全链条提升就业创业者的认同感、获得感、安全感,促进更多人员在衢安居乐业。坚持统筹推进。坚持全周期覆盖、各领域联动、跨部门协同,系统整合平台、要素、政策和服务,全面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真正形成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聚合效应和倍增效应。

(三)目标任务。力争到2027年,就业者有路、创业者无忧的全周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万众创业、充分就业新格局基本形成,“就业创业在衢州”品牌进一步擦亮,在四省边际辐射力带动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创成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

——着力打造人力资源集聚地。人力资源引育用留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总量大幅增加,人力资源价值进一步显现,力争转移本地农村人口20万人以上,引进大学生20万人以上、市外企业员工10万人以上。

——着力打造技能培训引领地。适应现代产业发展的技能培训体系基本建立,四省边际劳动力在衢培训人数大幅增加,力争职业技能培训25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7万人、高技能人才3.5万人,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37%。

——着力打造就业创业首选地。以共同富裕为导向的高质量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就业创业政策可及可感,力争新增城镇就业达到25万人以上,市场主体规模达到35万家以上,欠薪线索动态化解率超过96%。

——着力打造共建共享示范地。合作共赢、利益共享机制更加健全,包容开放的合作共建模式广泛推广,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保持全省领先,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收入差距小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工作举措

(一)实施十万创业主体培育工程。全面激发创业活力,着力降低创业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力争5年内新增创业主体10万人以上。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创业孵化培育体系,新建省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平台5个,提升建设大学生创业园10家,创业孵化平台数量实现翻番。继续实施创业孵化平台建园补贴、运行补贴、创业孵化补贴等政策,创业成长型园区按其孵化成效同等享受创业孵化补贴政策。支持创业主体入驻海创园、创新大厦、未来大厦等平台,适当放宽初创型项目入驻条件。推广乡村合作创业管理和服务标准,创建合作创业村、返乡入乡创业园,支持各县(市、区)打造1—2个乡村创业品牌,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等形式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创业。加快创业导师库扩容增效,新增入库导师200人以上,对提供创业服务的创业导师,可给予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补贴。支持举办创业创新大赛、创业典型评选、创业创新成果展示推介等活动。(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办、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招商促进中心、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实施十万企业员工招引工程。全面落实企业员工引育政策,力争5年内引进市外员工10万人以上。支持更多市场化主体参与招引,市外民营学校组织毕业生、村集体组织村民来衢就业的可享受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助政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劳务派遣等临时用工方式招引市外员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每人每月200元最长6个月补贴。市外来衢非公企业就业员工子女初次在衢学校入读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可自入读当年起,按在衢家庭人口享受每人每年1500元最长3年的交通补贴。继续执行结对地区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局)

(三)实施十万大学生引育工程。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优化大学生就业创业条件,力争3年内引进大学生10万人以上、5年内引进大学生20万人以上。落实大学生到衢就业的就业见习、岗前培训、就业补贴、工伤保险、三行业创业补贴等政策,优化非应届毕业生来衢实习政策。对在衢非公企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第一年24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鼓励衢州高校(衢州学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衢州市技师学院,下同)、在衢高校(浙大衢州“两院”、电子科大长三角研究院,下同)毕业生留衢就业创业,支持高校优化专业设置、增加企业定制班数,保持定向培养指标逐年增长,确保到2027年衢州高校应届毕业生留衢就业率达到30%以上。创新开展市厅、校校、校地、校企等“人才培养飞地”合作,探索设立合作育才基金。全力保障到衢就业创业的与我市建立合作关系的市外高校毕业生,享受与衢州高校毕业生留衢就业创业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衢州学院、衢职院)

(四)实施十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工程。结合“共富大搬迁”等工程,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近灵活就业,力争5年内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0万人以上,有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实现100%就业。落实农村劳动力常住地就业帮扶责任,在安置农村转移人口时同步制定就业帮扶方案,将劳动年龄段外人员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符合条件的农村转移人口同等享受灵活就业政策及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百村十坊”共富工坊矩阵建设。全域推进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打造标志性就业示范带,对成效显著的社区(村)给予一次性不低于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妇联、市工商联)

(五)实施十万重点群体帮扶工程。分类精准帮扶登记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力争5年内帮扶重点群体10万人以上。健全重点群体就业状况摸排机制,实现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全覆盖和就业困难人员动态清零。小微企业依法招用重点群体就业,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政策享受期满后仍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再安置一次,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和超比例补贴奖励。落实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引导超龄人员和企业退休返聘人员再就业并给予工伤保障。(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市医保局)

(六)实施就业创业提能行动。支持技工教育提质增量,加快建设“一县一学院”和省级一流技师学院,技工院校招生规模逐年增加,到2027年在校生达到2万人。建立需求导向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扶持建设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完善共富学院培训模式,迭代升级“共富培训在线”应用,健全分层分类培训教学体系和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深入实施“新蓝领”职业提升行动,大力开展岗前(转岗)、岗位技能提升、新型学徒制、项目制等类型培训,支持企业自行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和岗位大练兵。建立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差异化补贴制度。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实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衢职院)

(七)实施就业创业降本行动。在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的基础上,政府性融资担保安排10亿元规模专项用于支持创业,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给予10—30万元担保,担保费由财政给予补贴。加大“连续贷+灵活贷”投放,推广青年创业创新保。支持种子、天使、VC、PE等基金向创业项目倾斜,优先支持完成员工持股改革的初创企业。落实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初创实体根据其销售额给予奖励。初次创业吸纳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可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单位每人每年5000元最高5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银保监局、市财政局、市人行、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

(八)实施就业创业优服行动。统筹推进人力资源产业园和零工市场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家综合性人力资源产业园,零工市场实现市县街道(中心镇)三级全覆盖,基本形成“15分钟就业服务圈”。持续加强数字就业和线上人服产业园建设,健全企业岗位需求与人服中介、劳动者求职信息动态匹配机制,同步归集市外招引服务机构信息。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建设,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1名劳动保障专员。完善工资收入合理增长机制,发布分职业分等级的工资价位,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稳步推进产业工人“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及时化解劳动纠纷和矛盾,安薪指数保持97分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智造新城管委会、智慧新城管委会)

(九)实施民生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民生夯基工程,常住人口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大力提高公办园覆盖面,优化学生入学保障政策,提升外来务工子女和农村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比例,实现常住人口子女就近入学。优化医疗机构布局,全面形成“15分钟医疗服务圈”。完善“就业无忧”保障制度,建立多元化职业伤害保障机制,推进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全覆盖。实施万人集聚共富安置区和工业邻里中心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嵌入式建设文化广角、运动场所等,实现200人以上人才公寓文体设施全覆盖。实施“十类百个”青年发展型城市友好单元创建,达标的每个给予最高一次性补助10万元。培育100个以上青年社团、妇女社团,开展婚恋交友、文化沙龙、文体比赛等活动。优化公交站点设置,推广点对点、“潮汐式”公交运营模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智造新城管委会、智慧新城管委会)

(十)实施就业创业安居保障行动。鼓励在衢就业创业人员在衢购房,在本市缴足6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条件的在衢无房的非公企业员工购房,可享受一次性2万元购房补贴,从购房当年起给予每人每年8000元的补贴;对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部分每月超过200元的,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00元补贴,两项补贴最长享受10年。非公企业提前支付租房补贴超过2万元并用于在衢无房员工购房的,财政给予员工每人5000元补贴。上述补贴均纳入个人公积金账户管理。鼓励金融机构对在衢就业高校毕业生推行安居类按揭贷款还款方式。对衢州高校毕业生购房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当期公积金最高限额贷款,其中毕业后留衢就业3年内购房的可一次性提取最高4万元租房补贴余额。首次到衢非公企业就业的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可享受每年4500元最长2年的租房补贴。探索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到2027年实现共有产权住房市域全覆盖。鼓励利用集体经营性用地、专项债等建设小户型人才公寓,5年建设整合政策性住房1万套,实现中心镇、产业园区所在地人才公寓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公积金中心、市委人才办、市资源规划局、市金融办、市营商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银保监局、智造新城管委会、智慧新城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构建上下联动、高效协同的就业创业工作体系。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解决就业创业重点问题。成员单位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考核激励。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在促进就业创业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激励。

(三)强化宣传引导。积极运用各类媒体,加强就业创业形势宣传、政策解读。加强优秀职工、创业者、用人单位典型事迹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创业、鼓励勤劳致富的良好氛围。

本意见自2023年5月4日起施行,涉及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就业创业安居保障政策试行3年。具体实施细则由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按规定另行制定。与我市现行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