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衢农发〔2023〕3号)

发布日期:2023-06-29 09:5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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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有关要求,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对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1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3件、失效的8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3年3月8日起施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执行,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按上位法执行。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8日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件)

1、关于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的实施办法(衢农专〔2022〕30号)

2、衢州市2022年农业“双强”行动农机集约化推广应用平台建设方案与资金管理办法(衢农专〔2022〕24号)

3、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衢农发〔2021〕10号)

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8件)

1、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市级统防统治示范性服务组织、绿色防控示范区创建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衢农专〔2022〕49号)

2、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衢州市水稻绿色高产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衢农专〔2022〕33号)

3、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衢州市级种粮补贴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衢农专〔2022〕34号)

4、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衢州好稻米”评选活动的通知(衢农专〔2021〕80号)

5、2021年市级统防统治示范性服务组织、绿色防控示范区创建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衢农专〔2021〕53号)

6、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衢州市级种粮补贴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衢农专〔2021〕30号)

7、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衢州市水稻绿色高产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衢农专〔2021〕31号)

8、衢州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衢农产办〔202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