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财政聚焦“双碳”目标助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发布日期:2023-06-21 14:5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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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龙游县财政局持续加大对绿色低碳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效应,促进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改善当地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2022年,龙游县成功入选省级低碳试点县创建单位名单。

强化资金保障 提升森林碳汇能力

紧紧围绕森林龙游建设,积极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有效增加国土绿化面积,着力提高碳汇存量。联合县林水局出台《“森林龙游”新增两万亩国土绿化补助办法》,明确新增造林财政补助标准为2000元/亩,计划分5年安排“森林龙游”项目经费4000万元,持续有效推进全县国土绿化美化。围绕打造“诗画浙江”大花园核心区精品园目标定位,安排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财政资金4502万元,全力保障试点区植绿、护绿工作,切实提升森林固碳增汇能力。建立林业碳汇收储系统,采取“政银担合作”模式,开发竹林经营碳汇项目,预计该县5年碳汇量可达400余万吨,碳汇价值可超2亿元。

创新政策引领 赋能产业低碳发展

联合县金融服务中心等四个部门出台《龙游县碳账户金融金融增信机制管理办法(试行)》,全力推动绿色金融创新,以碳账户金融担保征信为手段,对碳增信报告中维度评价等级为深绿、浅绿的企业分别以6%、8%的碳增信担保费率,给予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的碳增信担保额度。在政府采购文件中明确绿色低碳要求,优先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节能环保产品,并通过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予以约束,2022年,“政采云”系统中环保产品采购数量比重达78.2%。加大对绿色建筑的支持,全年安排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1563万元,大力支持与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有关的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基地与项目建设等,2022年该县建筑工业化领域排名全省前列。

坚持效能提升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污染防治,有效发挥减废降碳协同效应。2022年,安排环境治理专项资金4883万元,用于全县各小区生活垃圾的分类和合理堆放,依据垃圾类目细化资金安排,推动资金使用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会同生态环境等部门统筹谋划“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项目10个,带动社会资本投入6.21亿元,合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碳减排技改项目、一般固废分拣中心等一批项目落地,全县工业固废利用处置率达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