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904J/2023-139382 | 成文日期: | 2023-05-10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文件编号: | - | 统一编号: |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的决策部署,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实施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企业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现就公开征集2024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以数字化改革推动产业格局、发展动能、企业主体、发展模式、空间布局重塑,统筹发展与安全,推进制造业数字化、高端化发展,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征集的项目,经遴选并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将推荐给省级部门,作为衢州市本级申报2024年度浙江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重点项目,力争取得一定的省级资金支持。
二、征集时间
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三、征集方向
支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工艺对原有装备、生产线、车间等实施数字化技术改造;拓宽工业机器人应用领域,建设工业机器人向精密度及可靠性要求更高的应用场景拓展的示范应用工厂;支持企业使用自主可控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信息安全系统、系统解决方案等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未来工厂”。
四、征集项目要求
(一)聚焦标志性产业链,“雄鹰行动”培育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施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
(二)项目实施成效好、行业示范带动性大,能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或同类企业共同提升发展,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500万元,在2023年12月底前可开工实施,且2023年9月底实施进度不能超过50%。
(三)项目必须真实有效,主要建设内容计划于2024年底前能完成,且未享受过国家工信部或省级工信类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要求,未列入节能主管部门“两高”清理项目名单,2023年9月底前可完成项目备案或核准,相关审批程序完备;申报企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同一企业已有项目列入2021-2023年度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且未完成验收的,不得再次申报。
(五)请有申报意愿的企业,填写本通知内附件资料,在规定的申报期内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送市经信局投资处(其中,纸质版,电子版PDF及word格式各1份),超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方炜,联系电话:0570-8760079;邮箱:18683786@qq.com。
附件1:衢州市本级2024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清单.wps
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0日